回国那天,飞机落地浦东机场是下午四点多。邻座一个大叔看我背着一个半旧的登山包,膝盖上还摊着一本卷了边的英文小说,就跟我搭话,问我去哪儿了。我说印度。他“哦”了一声,尾音拖得挺长,表情有点复杂,像是不好意思直接问“你怎么会去那种地方”。我也没多解释,笑了笑,把背包从行李架上拽下来,顺手把那本小说塞进侧袋里。包里还有半包没吃完的印度产薄荷糖,塑料包装已经磨得发白,我摸了一下,没拿出来。
那年我三十四岁,在深圳一家做电子元器件的贸易公司跑海外销售。公司不大,加上老板不到三十个人,但海外业务占了大头,东南亚、中东、南美我轮着跑,一年里差不多有一半时间在飞机和酒店里过。印度是第一次去。去之前,办公室里几个关系不错的同事半开玩笑说,你回来得瘦十斤。另一个说,不拉肚子就算赢。我老婆没说什么,往我箱子里塞了两大包肠胃药,一盒创可贴,还有一小瓶家里用的酱油,说实在吃不惯就拌点白饭。她说话的时候没看我,手还在叠一件衬衫。我“嗯”了一声,没多说。那种感觉很奇怪,明明去的是工作,不是上战场,但两个人之间就像隔着一层薄薄的雾。
在德里落地是当地时间凌晨两点。机场比我想象中现代,过海关排了四十分钟,队伍里混着各国面孔,有裹着厚披肩的中东男人,有背着巨大行囊的欧美背包客,也有看起来像我一样第一次来的中国商务客。空气里有一种很淡的香料味,混着消毒水,还有点说不上来的甜腻。电子屏上写着“欢迎来到不可思议的印度”,那句话我后来每次去都会看到,第一次没留意,只觉得脖子因为长途飞行而僵硬。
来接我的本地代理叫阿米特,三十出头,微胖,穿一件洗得领口有点松的浅蓝色衬衫,深色西裤,皮鞋沾着灰。他举着一张打印着我名字的A4纸,纸角被捏得卷起来。看到我,他赶紧把纸折了塞进裤兜,跑过来接我的行李车,一路“sir、sir”地叫,把我领到停车场一辆白色铃木前。车不大,后座堆着几个文件袋和一瓶没喝完的矿泉水。他手忙脚乱地把东西挪到后备箱,再回头给我拉开车门。我说不用这么客气。他笑着说,应该的,你是我的客人。
车开出机场没多远,路就变窄了。路灯有的亮有的不亮,路边偶尔蹿出一辆突突车,车灯一晃,能看见路边蹲着的人影和卧在土里的牛。那牛很瘦,肋骨一根根凸出来,安安静静地嚼着什么,对周围的喇叭声毫不在意。阿米特把空调开得很大,车里一股廉价空气清新剂的味道,混着他身上淡淡的汗味。他问我对印度第一印象怎么样。我说,跟我想的差不多。他笑了,说等你白天再看,你会有另一个想法。我靠着车窗,外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只觉得马路很旧,车很多,喇叭声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像一场没有指挥的交响乐。
我住进德里旧城边上一家商务酒店。房间不大,但干净。窗户对着一条窄街,天刚亮,楼下卖蔬菜的小贩就把摊子铺开了。我站在七楼往下看,觉得整条街像一锅慢慢烧开的水——人力车、摩托车、卖茶的小推车、缠着电线杆的彩布、挂在二楼栏杆上的衣服,全都挤在一起动。一个卖气球的男人从街角穿过,手里攥着几十根线,五颜六色的气球像要把他整个人带起来。几个小孩围着一个卖烤玉米的小摊,眼巴巴地看。一个穿黄色纱丽的女人蹲在路边,把一捧一捧的青菜码整齐。远处有人用大扫帚扫街,扬起一片细细的灰。我站在窗边看了很久,觉得这地方乱得理直气壮,热闹得不像清晨。
第一天去拜访客户,路上堵了一个半小时。阿米特一边开车一边跟我聊天。他说他有个三岁的女儿,叫安雅,老婆在家做裁缝活,给附近的几家店做改裤脚、换拉链的活儿。“德里这地方,你得学会等。”他说,“等车,等人,等生意,等天气。等完了,事情也就成了。”我看了眼窗外,一辆公交车正好贴着我们停下,车厢里挂满了人,有几个人的胳膊从车窗伸出来,抓着里面的扶手。有个小孩从车窗探出头来,冲我做了个鬼脸,黑黑的小脸,眼睛特别亮。我也冲他摆了摆手。阿米特在后视镜里看到了,笑着说,你喜欢小孩?我说我也有个女儿,刚两岁。他“哦”了一声,说那你一定很想她。我没说话,看了看手机,屏幕上是女儿前一天在家里拍的照片,她坐在小凳子上,怀里抱着一只黄色的玩具鸭。
那天见的客户叫辛格,五十多岁,做家电组装。他的办公室在市场里面一栋旧楼的三楼,楼梯窄得只能侧身走,扶手是暗红色的,漆掉得一块一块。办公室空调坏了,一台落地扇摇着头,把他桌上的文件吹得哗啦响。他说话很快,带着浓重的口音,我一开始只能听懂七成。他用一支圆珠笔在报价单上圈圈画画,时不时抬头看我一眼,眼神很直接。谈到价格的时候,他突然停下来,问我有没有结婚。我说结了。他说他有两个儿子,都在美国,一个在芝加哥做软件,一个在达拉斯读商科。他说这些的时候,语气里有一种藏不住的骄傲。然后话题又转回订单,像刚才那句话只是中场休息。我后来发现很多印度生意人都这样,喜欢在谈正事中间穿插几句家常,不是套近乎,更像是他们理解时间的方式本就如此——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生活的对立面。
那趟印度我待了二十天,跑了德里、斋普尔、孟买、班加罗尔四个城市。说实话,工作上的进展不算顺。印度客户砍价狠,付款周期长,对售后要求又细,有时候一个型号的参数要来回邮件确认七八遍。印度市场对价格极其敏感,很多采购商宁愿牺牲一点质量,也要把单价压到最低。我在德里和班加罗尔分别见了几个经销商,他们几乎都提到同一个词——“中国价格”。在他们看来,中国货天然应该便宜,但又要质量好。这种预期本身就很矛盾。我每天回到酒店都要跟国内电话会到很晚,算成本、改报价、催样品。那段时间深圳总部刚换了一套ERP系统,数据迁移搞得大家焦头烂额,我的邮件经常要等到国内凌晨才有人回。
但真正让我放松下来的,是那些不算安排里的时间。
有一天在斋普尔,客户临时改了约见时间,我多出半个下午。阿米特说,带你去看个地方。他开车七拐八拐,停在一片老城墙边上。我们下车走进去,里面是个旧集市,卖铜器、布、香料、挂毯。一个老人坐在店门口修一把黄铜水壶,用小锤子一下下敲,声音很脆,像敲在某种乐器上。阿米特买了两个油炸的小吃,用报纸包着递给我。那东西炸得金黄,外面裹着一层不知道是什么的碎料,闻着很香。我咬了一口,又辣又烫,眼泪差点出来。他就在旁边笑,说这叫“下午四点的味道”。我不明白,他解释说,这边人习惯下午三四点吃一点小东西,甜的辣的都有,配一杯奶茶,叫“恰特”。这种小摊看起来不干净,但味道最好。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有一种挺认真的表情。
我蹲在路边吃,看几个小孩追着一只皮球跑。球滚到我脚边,一个男孩跑过来,黑瘦,眼睛很大,短裤上全是灰。他把球捡起来,站那儿看我。我冲他点点头。他犹豫了一下,冲我笑,牙齿白得晃眼,然后转身跑回同伴中间,继续踢起来。他们的球场就是那条窄窄的巷子,两边堆着货箱和麻袋,球时不时踢到墙上,弹回来,带起一片灰。他们不在乎。
那时候我忽然觉得,这地方和我以前去过的那些国家都不一样。欧洲太规整,街道干净得像样板间,人也客气,但客气里总像隔着一层玻璃。日本太安静,什么都精确到分钟,你在那儿待久了,会觉得自己呼吸都该排个表。美国太像一张说明书,什么都写在脸上,商场怎么逛,高速怎么走,人怎么交往,规则清清楚楚,但少了点意外。印度像一个你刚认识的人,话很多,声音很大,有时候热情得让你不自在,但他不装。他把好的坏的都摊开给你看,你受得了就待着,受不了就走。
当然也有受不了的时候。
孟买那几天,我住在火车站附近的酒店。晚上出门想找地方吃顿饭,沿着马路走了二十分钟,路边到处都是人。有人在人行道上铺块布就睡了,一家几口挤在一起,孩子枕着大人的腿。一个中年女人怀里抱着婴儿,伸手向我要钱。我给了她二十卢比,她接过去,没有一点表情。我走远了几步,回头看她,她已经转向另一个路过的人。那条街的灯光很黄,照得她的脸像一幅旧画。我站在一个路灯下面,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忽然不知道自己该往哪儿走。那种感觉不是害怕,也不是同情,而是一种很深的无力感。你帮不了谁,也改变不了什么,只能把自己这点日子过好。
回到酒店,我给我老婆发了个视频。她那边是晚上十点多,已经躺在床上了。她说女儿今天幼儿园回来,在书包里塞了一张画,画上面三个人,手拉手。我问,像不像我。她笑,说像,就是头发画多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也跟着笑。女儿在旁边喊了一句“爸爸”,声音脆脆的。我应了一声,她就不说话了,可能又跑去玩。我老婆说,你那边热不热。我说热,一天洗两回澡。她说那你注意点,别吃太辣。我说好。挂了视频,我在窗口站了一会儿。下面的马路还热闹,车喇叭声一声接一声。我忽然很清楚地意识到,这就是另一个世界,和我家客厅隔着的不是三个小时时差,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那种感觉不沉重,就是很清楚。
那次从印度回来,我没有瘦十斤,肠胃药吃了半包,酱油原封不动带了回来。公司同事问我怎么样,我说,还行,比想象中好。他们以为我在逞强。我也没多讲。因为有些东西不是三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你跟他们说印度街头有牛,有庙,有乱成一片的电线,他们脑子里蹦出来的还是那些新闻画面。但如果你说印度人很真,说你在那儿反而觉得放松,他们会觉得你在装。我只能说,真的,那地方被低估了。至于为什么被低估,得你自己去一趟才知道。
后来我又去了印度好几次,前后加起来快三年。那三年里,我飞了十四趟印度,累计在那边待了超过两百天。德里的机场从旧航站楼转到新航站楼,我亲眼看着那个橙色的、像莲花一样的建筑一点点投入使用。每次去,阿米特都来接我。他换了车,从白色铃木换成了灰色现代。人也胖了一圈,后来才知道是他老婆又生了个儿子,家里忙,吃得多,动得少。他不再叫我“sir”,改叫“兄弟”。我说你中文进步挺快。他说就会这一句。有一次他接我,车里放着一首中文歌,一个女声慢慢悠悠地唱。我问他听得懂吗。他摇摇头,说好听。那歌我没听出来是谁的,但旋律很熟,像在国内某个超市里听过。
那几年里,我慢慢对印度有了一些更具体的了解。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印度人口在2018年前后已经超过十三亿,三十五岁以下人口占比超过百分之六十五。这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国家,平均年龄比中国低很多。你走在德里或班加罗尔的街上,满眼都是年轻人,三五成群,低头看手机,或者围在小摊前喝茶。这种年轻带来的活力和混乱是同一件事的两面。一方面,劳动力充足,市场巨大,消费需求旺盛;另一方面,就业压力大,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人口增速,贫富差距刺眼地摆在同一个街面上。你在孟买最核心的商业区,走十分钟就能从玻璃幕墙的写字楼走到成片铁皮棚屋,两个世界之间没有任何过渡,就那么硬生生贴在一起。
世界银行的数据还显示,印度在2018年的GDP总量约为2.7万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七,但人均GDP只有两千美元左右,跟中国相差了四五倍。这种体量和均值之间的巨大落差,让印度市场既诱人又难做。一方面,它的中产阶级规模在扩张,消费升级的需求真实存在;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人的购买力仍然有限,价格敏感度极高。我们公司做的是中低端电子元器件,正好卡在那个区间。印度客户跟我最常说的话是:要质量好,但价格要低,再低一点,比中国国内价还低。我说那怎么可能。他们就说,你是工厂,你一定有办法。这种谈判方式一开始让我很头疼,后来慢慢摸出规律——他们不是不讲理,只是习惯把期望值拉得很高,然后再一点点往回收。你得耐着性子陪他们磨,有时候磨到最后,双方各让一步,生意就成了。
我在印度见过最会砍价的客户是一个孟买的电器厂老板,叫帕特。他说话慢条斯理,眼神却很精。每次见面都先请我喝一杯马萨拉奶茶,然后开始报一个让你觉得离谱的低价。你不答应,他就笑,说那我们先吃饭。吃完饭继续谈,他再往上加一点。加到最后,跟我原来的目标价差不多。我后来想,这就是他们的节奏。你不能急,一急就输了。
那段时间我学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不要把印度当成一个整体去理解。它太大了,太杂了,北部和南部不一样,沿海和内陆不一样,城市和乡村更是天差地别。德里像一个粗粝的权力场,满街都是喇叭声和尘土,但在某个转弯,你会撞见一片几个世纪前的旧城墙,安安静静地立在那儿。班加罗尔则年轻得多,到处是软件园、咖啡馆、共享办公空间,年轻人穿着牛仔裤和T恤,讨论创业、融资、编程语言。孟买像一台永不关机的机器,人多到让人觉得整座城市都在膨胀。斋普尔则还保留着某种旧日王公的气息,老城的粉色墙面上,时间像走得慢了一拍。阿米特说,你要懂印度,得至少待十年。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堵在德里一条主干道上,前面是一辆载着学生的校车,孩子们趴在车窗边,对着外面的车流指指点点。
有一回在班加罗尔,我们见完一个客户出来,下雨。那种雨不是一点点下起来的,是整盆整盆地倒。我们站在一个店铺的塑料棚下躲雨,旁边站着一对年轻男女,女孩纱丽湿了一半,男孩把衬衫脱下来给她遮头。他们笑得很响,好像被雨淋了是什么特别开心的事。阿米特抽着烟,忽然问我,你有没有想过不干了,找个地方待着。我说,不干吃什么。他吐了口烟,说,也是,孩子要上学,家里要开支。他那时候刚有了第二个孩子,压力明显大了起来,脸上多了一种我一开始没见过的疲惫。但他说完那句话,又笑了笑,说等雨季过去就好了。印度的雨季很长,从六月一直下到九月。他说他喜欢雨季,因为下雨的时候,德里没那么热,街上也没那么多灰。
那次回国后,我提了离职。倒不是因为印度,或者说,不全是。只是那几年跑得太久了,每年有近一半时间在外面,女儿从两岁长到五岁,我好像都是隔着屏幕看的。有一回我回家,她站在门口,没叫我爸爸,先扭头看她妈。我蹲下来,她就跑过来抱我。那一瞬间我鼻子酸了一下,但不至于掉眼泪。就是觉得,这样不行。她长高了,头发也长长了,说话开始有完整的句子,会自己穿鞋,会画太阳和云。这些事情,我一样都没在场。我手机里存了很多她的照片和视频,但照片里的人和眼前这个,总像两个小孩。
离职后我没急着找工作。有个之前合作过的国内客户叫我过去帮他做供应链管理,不用跑海外,偶尔出短差。我想了想,答应了。收入比之前少一截,但时间规律,晚上能回家吃饭。那家公司做小家电,在佛山,我每周过去三四天,其余时间在深圳家里办公。工作内容和以前类似,只是不用再倒时差,不用在机场一坐就是四个小时。刚开始还有点不习惯,总觉得手里空着,像是在等什么。后来慢慢适应了,晚上陪女儿写作业,周末带她去少年宫画画。她喜欢画房子,画完就拉着我讲:这是爸爸的房间,这是妈妈的房间,这是她的,门口还有一棵树。我看着她认真的样子,觉得那几年的奔波,值不值不好说,但至少现在这样,是对的。
去年,阿米特来深圳看展会,提前给我发消息。我去福田的酒店接他,带他吃了顿潮汕牛肉火锅。他第一次吃沙茶酱,说像他们那边的某种咖喱。我说完全不是一回事。他哈哈笑,说你们中国人总觉得自己的东西最好。我说你不也是。他想想,说对,我也是。我们两个都笑了。他比以前更胖了,下巴圆了一圈,但精神很好,说话还是那样,慢一句快一句,时不时冒出个“兄弟”。饭桌上他跟我讲德里这两年的变化,说地铁新开了线路,智能手机便宜了,他老婆现在都用手机接单,不用再跑店面。我问他代理生意怎么样。他说还行,中国货在那边还是有市场,就是竞争比以前大,越南、印尼都来抢。我说,你现在是专家了。他摆摆手,说混口饭吃。
吃完饭,我们沿着深南大道走了一段。那天深圳天气很好,风里有海的味道。他抬头看了看那些写字楼,说,深圳比孟买新,但孟比比深圳有意思。我问他哪儿有意思。他说,孟买什么都慢慢来,你今天搞砸了一件事,睡一觉,明天还能重新搞。这儿太快了,好像每个人都在跑。我说,跑久了也挺累。他看了我一眼,说,你这话像我们印度人说的。我笑了笑,没说话。有些东西,确实是那三年教会我的。
那天晚上,我陪他走到酒店门口。他说,兄弟,下次来德里,别住酒店了,住我家。我说好。他说明年他可能不干代理了,想自己搞个小公司。我说你早该搞了。他说,风险大。我说,你都说深圳太快,德里能等,那就试试。他笑了笑,说“下次”。我说好,下次。
后来我们没再见过面。他偶尔在微信上发给我一张照片,有时候是他儿子在院子里骑小自行车,有时候是德里下雨,街道淹了水,他配一句“要开船了”。我有时回他一个表情,有时就看看,没说话。成年人的友情就是这样,不需要天天联系,偶尔一张照片,能让你想起那个地方,那些人,就行了。
我到现在还时不时想起印度。不是景点,不是那些客户,也不是什么“心灵净化”。是那种混乱底下,每个人都还在认真过日子的劲儿。卖茶的小贩把杯子擦得锃亮,突突车司机把后视镜上绑一束假花,路边睡觉的人,天没亮就起来扫地。没人停下来等你,但也没人催你。那种状态很难用语言说清楚。它不是慢,也不是快,是一种很坦然的节奏。你在那儿待久了,会不自觉地把自己的焦虑放下来一点。因为你眼前有太多人在更难的条件下活着,而且活得有滋有味。这种感受不是书本和新闻能给你的,你必须站在那片土地上,被它的灰呛过,被它的热烤过,被它的人情撞过,才慢慢长出来。
有一次在德里,阿米特开车经过一个路口,等红灯时,一个小女孩跑到车窗边卖玫瑰花。她穿着一条粉色的旧裙子,头发乱糟糟的。阿米特摆摆手,她又跑到前面的车。我摇下车窗,买了三朵。她把花递进来时,手很脏,指甲缝里全是泥。我说谢谢。她笑了一下,没说话,转身跑走了。车开动后,阿米特说,这种花,你回酒店放一晚上就谢了。我说,没关系。
那三朵花后来真的谢了。我把它们放在窗台,第二天起来,花瓣都蜷了,颜色也淡了。我没扔,一直放在那儿,直到退房那天才丢进垃圾桶。那几天每次出门回来,都会先看一眼那几朵花。它们一点点失去水分,边缘干枯,颜色从艳红变成暗紫。那个过程很快,像在提醒你,这地方的很多东西都这样,热烈,短暂,你得接受它本来的样子。
回国后有一次,女儿在幼儿园学了“印度”两个字,回来问我,爸爸,你去过印度吗?我说,去过。她问,好玩吗?我想了想,说,有意思。她追问,怎么有意思。我说,那儿的路很挤,牛会在街上走。她瞪大眼睛,牛在街上?我说,对,还有大象,不过要看运气。她说,那你下次带我去看。我说好。
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真带她去。也许等她再大一点,也许不会。但我想,如果有机会,我会跟她说,那个地方,你去了可能不习惯,可能觉得吵,觉得脏,觉得人太多。但你会记住它。像记住一个说话很大声、笑起来却特别真的朋友。这种朋友不完美,有时候让你烦,让你累,甚至让你想躲开。但你心里知道,他不装。他在你面前,就是他本来的样子。这一点,比什么都难得。
阿米特前两天又发了条消息过来,没写字,就一张照片。照片里是德里旧城那个集市,就是当年他带我去过的那个,卖铜器的老人还在,坐在同样的位置,低着头敲一把壶。阳光从顶棚的破洞里漏下来,落在他手边。我看了很久,回了一句:还在呢。他回:都在呢。
就这三个字,让我想起很多事情。也没什么特别要说的,就是觉得,人一辈子去那么多地方,最后能让你记住的,往往不是最好的那个,也不是最舒服的那个,而是最真的那个。印度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地方。它不完美,不精致,不按你的预期出牌。但它是真的。那种真,不在于风景多美,不在于文化多深,而在于你站那儿,能听见自己心里最老实的声音。
我记得最后一次从印度回来,在德里机场过安检。那是一个傍晚,候机厅里人很多,各种语言混在一起。我排队登机,前面是一对印度老夫妻,男人穿白衬衫,女人裹着暗红色纱丽。他们走得很慢,牵着彼此的手。登机口有个工作人员在笑,露着一口白牙,跟每个人说“欢迎回来”。我回头看了一眼落地窗外的德里,天边一片橘红,远处的停机坪上,有架飞机正在滑行。那一刻我没觉得伤感,也不觉得解脱。就是很平静地跟自己说,这地方,我来过了,还会想再来。这种想念不浓烈,但很长,像一根线,松松地系在手腕上,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轻轻扯一下。
现在我偶尔还会翻手机里那几年拍的照片。不是风景,大多是一些街角、小摊、路人、孩子。有一张是一个卖花的小女孩,站在车窗外,手伸进来,掌心有泥。照片有点模糊,因为她刚转身。但我还记得她的笑,很浅,像风里的树叶。还有一张是阿米特在驾驶座上回头跟我说话,他那件浅蓝色衬衫领口翘着,车窗外的光打在他半边脸上。那时候我们都很年轻,一个三十四,一个三十一,都觉得以后还有很多机会再见。现在看,其实每一次见面都可能是最后一次。只是当时不觉得。
这大概就是成年人最真实的地方——你没办法把每句话都说成告别,也没办法把每个地方都刻进骨头里。你只能往前走,偶尔回头,发现有些东西还在那儿,有些人还在那儿,就不那么慌了。印度给我的,就是这种“还在那儿”的感觉。虽然离得远,虽然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去,但你知道,它还在。那个国家还在,那些街道还在,阿米特还在。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女儿现在上小学了。她偶尔还会问我,爸爸,你什么时候带我去看大象?我说,等你再长大一点吧。她说,那你要说话算数。我说好。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真的带她去。但我想,等她再大一点,懂一点事了,我可以跟她讲讲那些街上的牛,那个修铜壶的老人,那个卖花的小女孩,那个下雨天在棚下躲雨的年轻男女。那些东西不伟大,也不震撼,但它们是我去过的印度。我不确定女儿能不能听懂,但至少她不会只从新闻里认识那个国家。这就够了。
有时候深夜在阳台上抽烟,我会想起阿米特说的那句话:你得学会等。我当时觉得那只是堵车时的抱怨,后来才明白,那其实是一种活法。等不是什么都不做,是不急着给所有事情一个结果。我在那三年里学会的最有用的一件事,就是这个。工作上的报价可以等一等,客户会回你;生活里的焦虑可以等一等,答案会慢慢浮出来;人和人的关系也可以等一等,不用急着定义,也不用急着证明。这种“等”,跟深圳的节奏完全相反。但奇怪的是,我回深圳以后,反而比以前更沉得住气了。不再为了一封没回的邮件坐立不安,不再为了一个没谈成的订单整夜失眠。我知道,事情有它自己的时间。
我老婆也说我变了。说我从印度回来以后,没以前那么急了。她说这话的时候,正在厨房里炒菜,锅铲碰着铁锅,声音很响。我站在门口,说,可能是在那边被堵车堵得没脾气了。她笑,说那你得谢谢印度。我说,是得谢谢。
谢谢阿米特,谢谢那些在路边认真生活的人,谢谢那个把花递到我手里的小女孩,谢谢那个在旧集市里敲铜壶的老人。谢谢这个被太多人误解、也被太多人忽略的国家。它不完美,但它真实。而我后来才敢说,印度是我去过的所有国家里,最被低估的一个。不是因为那里有什么了不起的风景,而是因为那里的人,让我重新认识了一种活着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