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打开手机订酒店,看到“全网最低价”5个字,第一反应是捡了便宜,但有没有想过另一种可能,这个价格标签背后,真正被锁住的其实是商家自己。
2026年9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召开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行业行政指导会,美团、抖音、京东、携程、同程、飞猪等平台企业负责人到场参加。
会议要求各平台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旅游法等法律规定,以案为鉴,对照自查,自觉防范化解独家合作、“全网最低价”等“内卷”问题和竞争风险。
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这场会议既没有当场开出罚单,也没有正式立案调查,行政指导这种监管手段,本质上是在职权范围内以柔性方式向行业主体释明法律边界。
但柔性不等于软弱,仅仅在两个月前,携程已经因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市场监管总局罚没51.79亿元,其中涉及的行为恰恰就包括强制酒店经营者给予“全网最低价”。
从2009年淘宝商城首次推出双11促销开始,平台经济用价格战撬动了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但十几年过去,价格战的玩法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平台不再满足于用补贴换取流量,而是通过技术手段把定价权从商家手里一点一点剥离出来。
智能定价算法、自动调价工具、流量分配机制,这些看似中性的技术工具被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全网最低价”自动干预链条。
平台会通过搜索降权、流量限制甚至下架封禁等手段,迫使商家把价格压到最低,商家如果不在这个平台报最低价,商品就得不到曝光,等于自动退出竞争,这已经不是在提供交易撮合服务,而是在替代商家做定价决策。
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明确写入了针对这类行为的禁止条款,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这里的“变相强制”覆盖了搜索排名操控、信用评价影响、算法管控和内部惩戒等多种手段。
2026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将“全网最低价”明确列为新型垄断风险之一,与平台间算法共谋、“二选一”行为、平台差别待遇等并列,同年4月,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施行,禁止平台强制商家降价或要求“全网最低价”。
把这些政策放在一起看,监管逻辑非常清楚,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邓志勇此前介绍工作时提到,已经约谈主要平台企业督促下架“全网最低价”活动,目标是“查办一个案件、警示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但需要看到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有商家反映,平台不再公开提“最低价”,却要求商家不能在其他平台推出更低价产品,平台不再强制商家参与低价促销,但如果商家把价格定高了,商品就没有流量,明面上的霸王条款被叫停了,暗处的技术施压还在运转。
从消费者角度看,“全网最低价”听起来是替自己省钱,但当平台用独家合作和强制最低价锁住商家,酒店就需要通过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增加隐形收费来找补利润空间,短期省下的那点差价,最终会以体验缩水的方式还回去。
携程被罚后公布的19项整改措施中,有一条很关键,取消不合理的流量安排,建立新的流量分配机制,这意味着监管部门要动的不只是一个条款或一种行为,而是平台用来控制商家的整套底层规则。
平台经济需要竞争,但竞争的方式不应该是逼迫商家站队然后压价,把定价权还给商家,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这才是健康市场该有的样子,监管出手叫停的不是低价,而是用技术手段和市场权力强行制造的伪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