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走红后老人却剪掉了它,游客的喜爱为何成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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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敖老人剪掉葫芦的那一刻,答案其实已经出来了——

私人生活安宁权必须优先于访客打卡的喜爱

。不是谁的态度更诚恳,而是法律划了一条明确的底线:《民法典》第1032条把私人生活安宁直接写进了隐私权保护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侵扰等方式侵害。

善意和喜爱不能成为越界的通行证,当两种权利在同一空间里无法共存时,游客的喜爱就得让一步。

主张安宁优先的一方,手里攥着的是可验证的伤害事实,而不是情绪化的抱怨。

9月5日,葫芦走红后的首个周末,书圣故里人气爆棚。75岁的陈金敖在客流高峰时段不到5分钟就要出门接待一轮,每天和游客互动几十次、接近上百次。这个数字放在任何一个老人身上,都是体力透支级别的消耗。

书圣故里河道边挤满前来打卡拍照的游客

更致命的是安全隐患——老人的老宅临河而建,河岸无加固护栏,仅靠一根绳索做简易防护,人群短时间大量聚集,推搡拥挤,随时可能发生失足落水或踩踏事故。绍兴市文广旅局和属地社区都公开证实了这一点,摘除葫芦是老人出于游客安全和生活安宁的综合考量。

老人的老伴在这一天头晕病旧疾复发,身体状态明显不适。周边邻里也被连日不断的喊话、喧哗声持续干扰,无法正常休息。这些不是孤例,而是连续多日高强度接待后的必然结果。

绍兴市文旅部门的态度也很明确,官方账号在摘葫芦当晚直接留言:“爷爷考虑到大家太热情会有安全隐患,也不希望简单的生活变味,今晚已将葫芦摘下。我们把安宁与清净还给两位老人。”这是官方层面对安宁权优先的明确背书。

但事情的另一面,也有站得住脚的事实。

书圣故里是绍兴八大历史文化街区中面积最大、免费对外开放的公共文旅景区,葫芦所在民宅对岸的河岸步道属于公共通行区域,游客在公共空间正常通行、取景,是依法享有的正常游览权利。

绍兴书圣故里临水古街的水乡风貌

社区工作人员也公开说明,现场大部分游客都有分寸,只有极个别网红扎堆直播属于扰民。把所有到访游客统一打上“打扰者”的标签,确实有失公允。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时间线:葫芦走红初期,老两口是主动自愿和游客互动的。沈华玲奶奶在采访中明确说过,“以前我们很少开门,基本是封闭式的,网友把我们的心打开了”“看大家高兴,我们也高兴”。

两位老人站在自家阳台向游客挥手致意

这25年失独后难得的热闹,前期是双向治愈,只是在首个周末人流峰值时才出现身体不适。把所有时段普通游客的正常到访全部定义为对安宁权的恶意侵犯,忽略了这是一段有温度的关系开头。

景区周边“宁宁茶叙”的店主冯先生公开表示,葫芦走红后自己门店客流量翻了近三倍,他虽有几分惋惜,但也表示理解。

但这个主张有一个致命的软肋——它假定了基层治理能力可以在短时间内跟上网红流量爆发的速度。事实是,社区在9月2日就制作了“请勿大声呼唤,爷爷在休息”的提示牌,效果有限。9月5日周六游客量陡增,老人老伴的头晕病直接犯了,老人才被迫连夜剪下葫芦。

老人阳台外挂着请勿大声呼唤的提示牌

从挂牌提醒到不得不剪,只隔了三天。替代方案再理想,在“老人身体已经扛不住”这个硬约束面前,都得往后排。

这不是孤例,国内同类事件的处置结果是统一的。

西安白鹿原网红孤独树事件,游客踩踏农户麦田,农户砍秃树冠,村委会明确表态“庄稼比树重要”,不追究农户责任,后续仅做基础客流疏导,未将该点位商业化开发。

上海武康路蝴蝶结阳台事件,80岁独居老人被围观侵扰,最终住户移除蝴蝶结、老人被家人接走,优先保障居民安宁。

河南辉县私宅花墙走红,游客凌晨五点敲门、翻墙入院,屋主最终闭门离家,属地明确该点位属于私人住宅非景区,不做商业化开发,仅做私权边界警示宣传。

三个案例,同一个底层逻辑:当私人空间的安宁与公共打卡流量冲突时,

安宁优先,不做商业化妥协

回到最初的问题:访客的喜爱和主人的安宁,到底谁该让步?

把正反两方的依据摊开来看,它们讨论的其实不是同一个层面的问题。反方说的“隔河正常拍照的普通游客不该被冤枉”,针对的是合法合规的游览行为,这个主张本身没问题。但正方举证的深夜喊话、高频次骚扰、安全隐患,是已经越界的侵扰行为。

两类行为被笼统地打包进“打卡”这个宽泛概念里,才让争议看起来像是对立。

但法律不靠打包来裁决。《民法典》第1032条把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侵扰等方式侵害。绍兴文旅局的表态也印证了这一点,他们在摘葫芦当晚说“把安宁与清净还给两位老人”,而不是说“各方各退一步继续维持”。

这不是设施不足的遗憾,而是规则层面的定调——安宁权是一个硬门槛,跨过去就是侵权,不存在“稍微跨一点、大家商量着来”的弹性空间。

游客的善意是真的,老人的疲惫也是真的,但善意不能成为要求别人继续承受侵扰的理由。真正的喜爱,是知道什么时候该远远看着,而不是把“我们喜欢你”变成对方必须接住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