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旅游报
□ 特约评论员 王德刚
9月1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8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8月份,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5%,其中服务零售额增长4.9%,商品零售额增长1.0%;旅游咨询租赁服务类零售额增速在10%以上;境外游客的入境购物、文旅体验消费也呈现出良好增长态势。
而据此前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1—7月份,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6%,其中服务零售额增长5.0%,商品零售额增长1.1%;旅游咨询租赁服务、文体休闲服务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和10.1%,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
综合来看,在服务消费领域,文旅消费一直处于社会消费的前沿领域,对整个服务消费起到了重要带动作用。在当前国家大力实施消费拉动增长战略背景下,文旅产业要最大程度地发挥好自身优势,为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首先,文旅消费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其宗旨就是要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消费已经开始从“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精神层面的消费日益增长、不断升级,老百姓不仅要“买一件衣服”还要“看一场演出”,不仅要“换一部手机”还要“逛一次博物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重新定义推动了消费结构的变化。文旅是具有精神属性的现代服务业,业界要及时洞察、预见消费结构和消费趋势的变化,用适宜的产品、业态和服务,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其次,通过文化、科技赋能,不断创新产品、业态、消费场景、服务模式,以新供给激发新消费、促进新增长。当前,我国文旅产业发展正在从资源依赖型向文化、科技赋能型转变,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正在对文旅产品、业态、消费场景、服务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催生了沉浸式、体验式等新的消费场景,重构了传统文旅产品体系,重塑了传统文旅产品特征。文旅产业要继续发挥自身的“先行”优势,用文化丰富内涵,用科技升级品质,进而激发文旅消费潜力。
再次,要发挥好文旅作为服务消费“前沿”对整个社会消费的带动作用,促进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文旅消费具有前沿性、时尚性,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当前社会消费进入品质化、个性化、体验化、知识化的“发展型”阶段背景下,文旅要以自身持续的产品、业态、消费场景、服务模式创新,以及向其他产业领域的延伸、渗透和融合,促进供给更新迭代,特别是要进一步深化与工业、农业、交通、科技、教育、环境等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文旅”与“百业”的融合扩容,形成社会消费的“圈层放大效应”,在更大范围内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
最后,要充分发挥好政府统筹、政策引导作用,推动供给与消费均衡发展。生产与消费要平衡,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多年来,各地积极发展文旅产业,产品数量和丰富度均得到较大提高。当前,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说,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统筹供需平衡发展,防止发生无序、过度投资,造成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旅游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也提出,“加强旅游项目建设规范管理,统筹推进合理布局,提高旅游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益,避免盲目上马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闲置浪费。”
总之,随着消费趋势的变化,文旅消费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消费的重要内容。发挥好文旅消费对整个社会消费的带动作用,形成“圈层放大效应”,对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增长和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