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不单一追求列入市重点项目的数量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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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成都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增了国家和省在蓉布局的重大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项目;同时,不单一追求列入市重点项目的数量和规模,着力提升项目质量效益,更加突出策划储备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管理办法》明确,市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五类:重大产业化项目,涵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现代农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交通、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等“六张网”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社会民生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国家和省在蓉布局的重大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项目。

《管理办法》新增了国家和省在蓉布局的重大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项目。在项目批次上,明确了策划储备、落地开工、加快建设、竣工投用四个批次,更加突出策划储备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在规范管理方面,明确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单一追求列入市重点项目的数量和规模,着力提升项目质量效益。

市重点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管理服务跟着项目和资金走”,形成项目策划储备、落地开工、加快建设、竣工投用的良性循环,健全市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产业化项目储备依托产业建圈强链“2+3”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产业化项目策划储备和招引项目筛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保项目储备方面,优化完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级部门牵头、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市)县分工负责的“2+N”对上资金争取机制,深入开展项目策划储备。市重点项目原则上以单体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一定区域范围内单体投资较小的项目可由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打捆申报。不符合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生态环保等要求,用地粗放浪费、投入产出比低,属于楼堂馆所、住宅类房地产项目(不含人才公寓、保障性安居工程)或多个无关联小项目打捆的,不得列为市重点项目。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办法时称,近年来,全市每年组织实施1000余个市重点项目,“十四五”时期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1.7万亿元。随着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投资审批、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重点项目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原办法已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下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需要。本次修订重点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十五五”规划部署,以及“创新驱动、开放引领、科产融合、强县活区”发展战略和“五中心五地”中心任务,多方论证研究形成。

记者 李霞 责任编辑 王欢 编辑 王钟婧玥 审核 曹宇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