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开曝光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望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守法经营。
基本案情: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成都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蹄产品外包装纸箱同时标注两项执行标准,其中企业标准Q/XDF0002S—2023为水发畜禽副产品标准,并不适用于猪蹄产品,属于食品标签标注虚假不实内容。另查明,当事人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警告并罚款、没收涉案产品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食品标签、执行标准是食品质量合规的重要标识,必须严格匹配产品品类、真实准确标注,严禁虚假标注、错标套用标准。本案警示各类食品生产主体,需严格对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产品标识标注行为,完善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杜绝合规性漏洞,常态化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准入关口从生产源头防范标签违法和食品安全风险。
下一步,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全链条风险排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规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绝不姑息。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线索,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