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大典里的中国(邛崃山脉的芦山县和成都县)

出境游 1 0

他从24岁以前就喝酒,喝到53岁,三十年的酒,把他喝死了。

李熹,字明甫,1123年生,1175年(淳熙二年)去世,享年53岁。

二十四岁荫补入官,也就是1146年(绍兴十六年),担任监雅州芦山县酒务(原文写卢山县,即芦山,宋代雅州芦山县,管当地酒税的监官)。

他是李焘(《长编》作者)的亲弟弟,这篇墓志是李壁(李焘之子,李熹的侄子)写的,出自《雁湖集》。

原文

李熹

宋李壁《雁湖集》

叔父成都府君墓志铭

叔父讳熹,字明甫,姓李氏,陵州府君之季子也,世家眉之丹棱。曾大父讳某。大父讳某,赠奉直大夫。陵州府君讳某,累赠正奉大夫。叔父生二十四年,以荫补官,监雅州卢山县酒务,历利州、潼川府两路提点刑狱司检法官,终宣教郎,知成都府成都县,享年五十有三。叔父赋资原悫,侃侃乐易,然与人交,无謟突佞辞,势利之际,未尝轻变所守以徇之。虽律令精习,而持心近厚,所居官必斥去雕琢,不求知名,号称长者。陵州府君官至二千石,盖将老而田不满一廛。叔父既仕,则益砺廉节,每退归,僦屋以居,或日旰不得食,人不胜其忧,叔父处之晏如也。及启手足,罄所有,不足以充凶事。呜呼!浮沉不遇,既莫克充其蕴于时,而见于行己仅如此者,抑可谓贤矣。性嗜酒,遇兴即满引,倒冠落佩,殆遗形骸。有诗七十余篇,不为藻绘崭刻,而务达其意。间阅阴阳、历筭、方技之书,皆深得其要,而亦未尝以语人也。娶何氏,有男子二人,曰,曰。女长适承议郎新知昌州杨己千,次适进士刘釜,季尚幼。叔父之卒,实淳熙二年戊辰。后七年十月辛酉,始克葬于丹棱县乐扶乡永寿里石子山之原。属太史公守东藩,来乞铭。太史公春秋高,触绪多感,惮于涉笔,则语曰:“昔刘道原之葬,实以温公十国纪年序为铭。”凡吾与而父平生之言,乙未岁祭文盖尽之,其可刊已。”拜且泣曰:“不朽之托,固在斯文,然名氏未见,敢重以请。”太史公乃以命某。某谨论次叔父历官终始,而系之铭。铭曰:浑然天质,不见芒锐。胡不显融,忽兮已逝。御辛篆铭,以妥厥瘗。后或有考,尚知为太史公之弟也。

白话翻译

叔父名叫熹,字明甫,姓李,是陵州府君最小的儿子,家族世代居住在眉州丹棱县。曾祖父名某,祖父名某,死后追赠奉直大夫。父亲陵州府君名某,多次追赠,官至正奉大夫。

叔父二十四岁,凭借父辈的恩荫得到官职,监雅州芦山县酒务;

之后历任利州、潼川府两路提点刑狱司检法官,最终官至宣教郎、成都府成都县知县(从八品),终年五十三岁。

叔父天性朴实诚恳,为人刚直、平易和气。但是与人交往,不说谄媚、冒犯、巧言讨好的话;面对权势利益,从不轻易改变自己操守去曲从别人。虽然精通法律条文,但本心宽厚。做官期间,摒弃浮华做作,不求出名,当时人称他为忠厚长者。

他父亲陵州府君,官至二千石的高官,到老的时候,田地还不足一小片。叔父做官之后,更加磨砺清廉的节操。每次罢官回乡,都是租房子居住,有时候到傍晚还吃不上饭;旁人都替他担忧,叔父却安然自若。等到他去世,把家里全部财产拿出来,都不够办完丧事。

唉!一生仕途沉浮、怀才不遇,不能在当世充分施展胸中才学,但立身行事能做到这样,可以称得上贤德之人。

他生性喜爱饮酒,兴致一来就满杯畅饮,不拘衣冠、放浪形骸,几乎忘掉自身形躯。

留有诗作七十多篇,不追求华丽雕琢、刻意求奇,只求把心意表达清楚。闲暇时读阴阳、历法算术、医卜方技一类书籍,都能领会其中要义,却从来不跟别人谈起这些学问。

娶妻何氏,生两个儿子:李、李。大女儿嫁给承议郎、新任昌州知州杨己千;二女儿嫁进士刘釜;小女儿年纪还小。

叔父去世,是淳熙二年戊辰年(1175)。

七年之后十月辛酉日,才得以安葬在丹棱县乐扶乡永寿里石子山的高地。

当时太史公(李焘,李熹兄长)在东部藩镇任职,李前来请求撰写墓志铭。太史公年纪已高,遇事容易感伤,怕动笔写铭文,就对李说:“从前刘道原(刘恕)下葬,就是用司马光《十国纪年》的序当作墓志铭。我和你父亲平生交往的话,乙未年写的祭文里面都写尽了,可以直接刻在碑上。”

李跪拜流泪说:“寄托不朽的文字固然在那篇祭文,但是碑上没有叔父的姓名,斗胆再次请求写墓志铭。”太史公于是命我(李壁)来写。我谨依次记述叔父一生做官始末,附上铭文。

铭文:

天生质朴本性,不露锋芒棱角。为何不能显达光大,忽然之间就逝去。刻这篇铭文,来安妥他的墓穴。后世如果有人考证,还能知道他是太史公(李焘)的弟弟。

注释

1. 季子:最小的儿子。

2. 世家眉之丹棱:世代居住眉州丹棱(今四川眉山丹棱)。

3. 以荫补官:宋代恩荫制度,父兄做官,子弟可以凭恩荫直接授官,不用考科举。

4. 监雅州卢山县酒务:芦山县酒务主管官。宋代酒是官府专卖,酒务掌管酒的酿造、销售、收税。卢=芦,芦山县,今雅安芦山。这是他第一个官职,24岁上任,1146年。

5. 提点刑狱司检法官:提刑司属官,审理刑狱案件。

6. 宣教郎:宋代文臣寄禄官阶,代表品级,不代表实权。

7. 原悫(què):朴实诚恳。

8. 侃侃乐易:刚直而平易。

9. 謟(tāo)突佞辞:谄媚、冒犯、巧言讨好的言辞。

10. 徇(xùn)之:曲从、迁就权势。

11. 二千石:汉代郡守俸禄,宋代用来代指知州一级高官。

12. 一廛(chán):一小块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