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
9月15日,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成都市住房租赁条例》相关规定,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住房租赁企业报送开业信息管理的通知》《成都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对住房租赁企业实施“开业报备 资金监管”双线闭环管理,从源头防范“长收短付、卷款跑路”等风险,切实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两项新规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
其中,在资金端,实行专户收付,分级风控。利用他人住房从事转租的企业,应在报送开业信息前,于监管银行开设以“企业名称 租赁监管专户”命名的专用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向承租人收取费用和向有权出租住房的权利人支付费用。依据企业合规诚信经营状况,将住房租赁企业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风险四个等级,对应入账资金按照一定比例留存风险防控金,实行月度评级、动态升降管理。
企业端,亮明身份,持证进场。在蓉新设及存量住房租赁企业、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市统一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开业信息。符合条件的,住建部门在平台予以公示。
此外,租房选企阶段,市民可通过成都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或登录“天府市民云”APP,在“住在成都”板块的“蓉易住”租赁专区,查询住房租赁企业的开业备案信息、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优先挑选信用等级优良的正规租赁企业。
官方提示,签订租房合同时,需仔细核实租金、押金是否纳入官方监管专户管理,坚决抵制各类资金代收代付行为,不向任何非监管私人或企业账户转账付款,筑牢个人租赁资金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