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以为: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会像专票那么严重,最多罚点钱了事
。 看四川成都这起税务失信公示案例,直接打破这个幻想!一旦触及虚开,哪怕是普票,一样重罚 + 移送司法。
涉案企业:四川绕 X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成都金牛区,法人宋 XX。 案件定性: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简单来说:这家公司两头操作,一边对外 “卖发票” 牟利,一边买进发票虚列成本,一套操作两头虚开。
依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 ✅ 处以
50 万元行政罚款
✅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重点提醒:不只是罚款了事,案件移交司法,法人、相关责任人会面临刑事风险!
不少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 增值税专票涉及抵扣,虚开很危险;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虚开风险低。 ❌这个想法非常危险!
虚开普通发票,用来虚增成本、减少企业所得税,属于典型偷税;虚开发票,
不管专票还是普票
,达到金额标准,就涉嫌虚开发票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像本案这种,一边对外虚开牟利,一边接受虚开冲成本,属于双向虚开,性质更加恶劣。
不要买卖发票,普票同样踩红线
只要没有真实业务,不管是收票还是开票,哪怕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属于虚开。金税四期下,发票流向、资金流水、业务数据穿透比对,很容易触发稽查预警。
“对外虚开发票” 风险极高
不要想着注册公司,空转开票赚取开票手续费。一旦被稽查,不仅高额罚款,还会直接移送公安,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接受虚开发票入账,一样追责
很多企业找第三方、自然人买票用来做成本,不管是专票普票,一旦查实,要补税、滞纳金、罚款,情节严重同样移送司法。不存在 “普票安全” 一说。
总结 发票不是商品,不能买卖。没有真实业务,不管是开出去,还是收进来,虚开普票一样会巨额罚款,还会移送司法。 不要抱有任何侥幸,真实业务、凭证齐全,才是企业财税安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