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3日,成都的冬天还没走远,空气里带着潮冷的湿意。四川省直属机关第一医院门诊部的候诊长椅上坐满了人,咳嗽声、翻报声、护士叫号声混在一起,谁也没注意到走廊那头,一位穿干部服的老同志正被一个年轻姑娘拦了下来。
姑娘二十出头,嘴唇动了动,声音压得几乎听不见:“老同志,有件事想请教,可以吗?”
老干部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里带着一眼就能看穿的犹豫和恐惧。他没有多问,把她带到走廊尽头僻静的角落。
姑娘低头站了很久,才支支吾吾地说出一句:“我……我有个要好的女同学,被三个流氓给轮奸了。她想控告,又怕对方是干部子弟,所以拿不定主意……”
老干部的脸一下涨得通红。他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从胸腔里砸出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党和政府撑腰,你们不要怕,要相信司法机关,我就是法院的。你先去看病,然后跟我走。”
姑娘愣住了。她不知道眼前这位老人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说的事,会惊动整个成都司法系统,直到北京。
那天下午,法官把姑娘带进法院接待室。门一关,姑娘把两天前发生的事从头讲了一遍。讲着讲着,声音就抖了,眼泪一颗一颗砸在桌面上。
时间回到1982年2月1日傍晚。成都滨江公园,锦江边。天还没黑透,江风带着水汽吹过来,凉飕飕的。
姑娘一个人站在江边。她刚和对象分手,心里乱,想一个人静静。身后忽然有人用四川话粗鲁地搭腔:“你一个人在这里干啥子嘛?”
她回头,一个小个子男人满脸痞气地盯着她笑。
她又气又恼:“你谁呀?一个人就不能在这里吗?”
小个子正要发作,一个高个子男人走过来打圆场。一口北京话,字正腔圆,语气温和,几句话就把场面压了下来。他跟她攀谈,听说她刚失恋,叹了口气说自己也是情场失意的人。他说自己是高干子弟,三十出头了还没解决个人问题,就想结识个像她这样的南方姑娘。
八十年代初的姑娘,哪听过这样的话。对方穿着体面,谈吐不俗,又是“高干子弟”。她心里那点防备,在江风里一点一点软下来。所以当高个子邀请她去家里“稍坐”时,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那一夜,她没回来。
晚上十一点左右,成都西郊马家花园。一幢独门独院的楼房,安静、宽敞,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
门在身后关上的那一刻,所有斯文都撕掉了。高个子先动了手。接着,傍晚在江边搭讪的小个子也扑了上来。再后来,一个她从未见过的陌生男人加入了进来。
三个人,轮番糟蹋了她整整一夜。
她喊过,哭过,反抗过。没有用。
第二天上午,她才被放出来。走出那扇门时,她站在楼前,回头看了一眼。高个子站在门口,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笑了。
他说了一句让她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我父亲是七级干部,是有背景的。中国社会的行情你不懂吗?哪有不走后门的!你告也告不准。即便告准了,我们无非换个单位了事。不信我们可以较量较量,不定谁胜谁负呢。”
后来,《人民日报》在报道中引述了这句话,略有出入,但意思一模一样:
“现在中国社会的行情你懂吗?我父亲是七级干部,他的官相当于成都军区司令员。你要告,还不知谁胜谁负呢!公安机关我们也有熟人,不信我们可以较量一下。”
姑娘回到家,一夜没睡。第二天,她走进了政法部门。
接待她的法官听完,一巴掌拍在桌上。
“太嚣张了!必须严肃处理!你告得好!”
法官告诉她,轮奸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必须由公安局立案侦查,再经检察院公诉,法院不能直接抓人。但他可以做一件事,开一封介绍信,让她去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
半个小时后,姑娘拿着介绍信站在了成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门口。
接待她的是刑侦科副科长陈志保、女民警冯蓉和余孝敏。从下午四点到晚上九点,整整五个小时。他们听她讲完了每一个细节,反复询问三个男人的年龄、口音、衣着、体貌特征,问清了犯罪现场的方位、室内陈设、周围环境。
最后,陈志保对她说了一句:
“请你放心。不管他们是什么人,有多大的来头,只要触犯了刑法,都逃脱不了严惩。”
警方半天之内锁定了三个人。
高个子何德明,三十一岁,铁道兵驻成都某部职工,已婚,流氓成性。1975年就因勾引干部妻子,以破坏军婚罪被判过两年。他的父亲,是北京军区军级要职。
小个子曹京平,二十二岁,成都军区某单位招待所服务员。父亲是成都军区离休军级干部,四十五岁才得了这个儿子,宠得没边。
第三个张建蒙,二十四岁,原兰州铁路局兰州公安分处民警。执法犯法,曾多次侮辱妇女。今年一月来成都探亲,和何德明等人勾在一起。他的父亲,是铁道兵驻成都部队的师级干部。
三个人的父亲,一个比一个官大。
案子的脉络很快清楚了。2月1日晚,何德明、曹京平以“找对象”为名,把正在滨江公园散步的女青工骗到了马家花园何德明的住室。三个人设下圈套,胡搅蛮缠,最后以“大门关闭”为借口,把姑娘“挽留”在客房过夜。
然后,何德明第一个闯入客房,强奸了她。接着,张建蒙、曹京平相继施暴。
姑娘拼死反抗过。但没有用。
案子查清楚了,真正的考验才刚开始。
那是1982年。改革开放刚起步,特权思想在很多地方还根深蒂固。三个军二代为什么敢那么嚣张?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过去这些年,这种事多半不了了之。
受害者怕告不倒,施暴者笃定没人敢动。
但这一次,不一样了。
法院主动开介绍信,公安局五个小时做笔录、半天查清身份。成都市公检法用了两个多月,把三个人的犯罪事实查了个底朝天。
消息很快传到了北京。
何德明的父亲,何辉燕,时任铁道兵负责干部,1913年生人,湖北大悟人。1929年参加红军,走过长征,打过抗战和解放战争,1955年被授少将军衔。从枪林弹雨里滚过来的老军人。
接到儿子犯罪的消息后,他做了一件事。
1982年2月12日,何辉燕向总政治部、军委纪委、公安部党组、铁道兵党委写了一份检查,表明态度。
后来他看到了那份《何德明等人仗势作恶轮奸妇女已被逮捕》的材料,又写了一封信。
信里说:
“何德明犯罪的手段十分恶劣,语言十分反动。根据《刑法》和党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我确认对何德明等人这样的恶性案件,必须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否则,就会脱离群众,对国家对人民都不利。所以,我再次表示:完全支持司法机关对何德明予以严厉惩处。”
他还写:
“何德明的犯罪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至少是像我这样的人,平时对子女的教育是何等的不够,政治思想工作是何等的不力。我扪心自问:虽然参加革命50多年了,为革命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却没有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这则是一个很大的过错。孩子对人民犯了罪,我也有一分责任,深感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并愿诚恳地接受组织上的批评直至处分。”
信的最后,他和老伴张兰一起保证:
“决不会为孩子的问题去麻烦任何一位老战友。”
“我和老伴张兰都是老同志,是认识一些老战友,但我们从来没有为犯罪孩子开脱罪责的念头。”
这封信,后来被中纪委通报引用,被《人民日报》写进报道。
一个从战火里走出来的老人,没有打一个电话,没有找一个人。他把自己儿子的命运,完完整整地交给了法律。
198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就何德明等人轮奸妇女一案发出通报。
通报说:“这是又一起高干子弟恶性犯罪案件。我们再次看到,有极少数高干子弟,违法乱纪,无法无天,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程度。领导干部子女,特别是高干子女犯罪,虽然是极少数,但影响很大。如不作严肃处理,就直接损害党与群众的关系,损害党的威信。这是一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必须引起全党的警惕。”
通报还明确说:“何辉燕同志对儿子犯罪所表示的态度是可取的,向组织所作的保证是郑重的。”
中纪委向全党提出四点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把教育子女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子女犯罪由其本人负责,绝不许袒护包庇;政法机关要打破顾虑,不论是谁的子女,查实就必须依法处理,不能用父之功折子之罪;对子女的教育问题要列入党的生活会内容。
同一天,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法庭上很静。旁听席坐满了人,没有人交头接耳。何德明、曹京平、张建蒙站在被告席上,脸色苍白。
判决结果出来了。
何德明,死刑。
曹京平,无期徒刑。
张建蒙,无期徒刑。
三个纨绔子弟,一个都没跑掉。
回头看这个案子,最让人感慨的,不是判决有多重,而是这条链上每一个环节,都有人选择做对的事。
那个在医院走廊拦住法官的姑娘,她完全可以沉默。在那个年代,一个普通女工去告三个高干子弟,需要多大的勇气?
可她追出了那几步。
那个法官,他完全可以按程序办事,让姑娘自己去公安局报案。法院不直接受理刑案,这话挑不出毛病。
可他开了一封介绍信,还把人领进了法院大门。
那个刑警副科长陈志保,他完全可以拖一拖。查三个军二代,要得罪多少人?
可他五个小时做完笔录,半天锁定嫌疑人。
那个在北京的老军人何辉燕,他完全可以想办法。以他的资历和关系,给儿子找条出路不是不可能。
可他写了一封信,要求“铁面无私,执法如山”。
这封信,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最后告别。
信里那句话,放在今天读,依然让人心头一震:
“虽然参加革命50多年了,为革命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却没有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这则是一个很大的过错。”
他不知道儿子会被判死刑吗?他当然知道。他亲手把儿子交给了法律,然后站在很远的地方,等着那个结果。
这不是不爱。这是太清楚,这个儿子已经救不回来了。与其让他继续顶着“军级干部之子”的名头祸害人,不如亲手送他上路。
四十年过去了。
成都西郊马家花园那幢楼房早就拆了。三个施暴者的名字,也快被人忘了。滨江公园的锦江水还在流,傍晚时分,依然有年轻姑娘独自在江边散步。
一切都好像没变,一切又都变了。
何德明案发生的1982年,全国刑事案件数正从几十万件一路飙升到七十多万件。有些城市的公安局,卷宗堆成山,案子都来不及立。
这个案子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它告诉所有人:法律面前,没有“后台”两个字。
那个冬天,一个普通姑娘,一个老法官,一个刑警副科长,一个老红军,四个人在不同的位置上,做了一件同样的事——相信法律。
少了任何一个环节,这个故事都会是另一个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