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去泰国旅游,记住的是711、寺庙、海滩和夜晚不熄的霓虹灯。还有一些人,专门奔着红灯区和人妖歌舞表演而来。
可当灯光熄灭,游客散去,那些台上漂亮、台下疲惫的人,过的真是传说中“轻松又赚钱”的生活吗?
在泰国,人们常说的“人妖”,通常对应泰语里的“kathoey”,其中既包括跨性别女性,也包括性别表达较为阴柔的人群,并不是一个完全统一的群体。有些人从小就认同女性身份,有些人为了工作和家庭选择改变外貌,还有一些人则是在贫困环境中,被家人或行业一步步推向这条路。
所以,不能简单把所有人都说成“被迫扭曲的男性”,也不能把她们只当成旅游消费中的一种“特色”。她们的身份、心理和经历,往往比游客看到的舞台形象复杂得多。
关于泰国人妖产业的兴起,很多说法都指向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越南战争时期,大量美军在泰国驻扎,芭提雅等地原本只是普通小镇,却因为军人休闲、消费和娱乐需求,迅速发展出酒吧、旅馆、按摩店以及各种服务行业。
美军撤离后,靠这套消费体系吃饭的人突然失去了大批顾客。泰国社会一度出现所谓“撤退症状”:钱还没赚够,依赖已经形成,原来的繁华却难以维持。为了吸引新的游客,歌舞表演和性产业不断包装升级,人妖也逐渐从个体谋生手段,变成了泰国旅游业里极具辨识度的符号。
有需求就有市场。到了今天,关于泰国人妖数量的估算大多在60万至64万人之间,但统计口径并不统一。有人把跨性别女性算进去,有人则把更广泛的性别群体一并统计,因此数字只能作为大致参考。
真正决定一个人命运的,不是她能不能站上舞台,而是有没有外貌、身材、才艺、资源和运气。
一些贫困家庭会把男孩送进所谓“人妖学校”,学习化妆、穿衣、舞蹈、表演,甚至接受丰胸和激素方面的训练。孩子年纪很小时,可能还没有形成清晰的性别意识,却已经被大人安排好了未来:把身体变成能够赚钱的工具。
在泰国法律框架下,18岁之前不能从事特殊行业,18岁也就成了许多人命运转弯的年龄。外形好、会唱会跳的人,可能进入人妖歌舞团,靠演出和小费生活;条件一般、没有资源的人,则可能进入酒吧、按摩店或街头拉客,甚至被迫从事性交易。
歌舞团的收入并不算高,有说法称月薪约为3000至10000泰铢,真正能靠小费赚到钱的,往往是最受欢迎的那批人。性工作者单次收入可能只有几百泰铢,若成为红灯区“头牌”,收入才可能大幅增加。
问题在于,所谓高收入通常只属于少数。曾有从业者透露,自己一个月大约工作20次,单次收入约200美元,听起来比普通工资高不少,但其中一半要寄回家,剩下的钱还要支付房租、吃饭、交通和维持外貌的药物。
有的人还要加入当地组织才能获得客源,但收益会被抽走一半。拒绝加入,可能长期没有工作;加入之后,又像背上了另一笔债。很多人不是没有选择,而是每一个选择都不轻松。
为了保持女性化外貌,一些从业者长期自行使用激素,甚至购买来源不明的药物。胸部变化、皮肤状态、体型和声音,往往都要靠持续投入维持。一旦停药,外貌可能迅速改变;继续用药,又可能带来内分泌、肝肾和心血管方面的风险。
媒体常说她们“只能风光十年”,虽然这个说法并不适用于所有人,但行业确实存在明显的年龄压力。很多人过了二十多岁,外貌和身材开始变化,客源减少,便只能离开舞台。有的人去餐厅刷盘子,有的人到商场卖货,也有人做清洁、搬运等体力活。
最尴尬的是,她们往往没有稳定技能。外表被当作女性,身体却可能承担男性化的重活;身份长期处于尴尬位置,正规就业又常常遭遇歧视。少数人能够靠名气、婚姻或手术改变生活,大多数人只能在收入下降后勉强维持。
曼谷的NANA Plaza,是游客熟悉的红灯区之一。高架轻轨从附近经过,商场、酒店和酒吧挤在一起,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穿过街道,进入灯光喧闹的夜生活场所。
在固定酒吧里工作的从业者,至少有场地、有同伴,也有相对明确的收费规则。NANA周边街头的人妖,却常常处在更底层的位置。她们可能因为长相普通、与酒吧闹翻、被排斥,或者交不起管理费用,只能站在路边寻找客人。
她们会用不太熟练的英语招揽游客,把人带到隐蔽房间或阁楼观看表演。有人因此遭遇临时加价,原本谈好的价格,最后变成五倍、十倍;也有人担心被抢、被威胁,只能花钱离开。
这种敲诈当然不能被合理化。无论多么贫穷,欺骗和胁迫都不能变成伤害别人的理由。但当愤怒过去,人们也会发现,街头拉客者同样被困在一条狭窄的生存通道里:身体在衰退,家里等着寄钱,药不能停,客人却越来越少。
泰国人妖产业能长期存在,和旅游经济、性别观念、贫困以及监管暧昧都有关系。法律上,特殊服务行业并不等于合法;现实中,庞大的旅游收入又让相关行业很难被彻底清除。这种“明面禁止、实际默许”的状态,既给从业者带来客源,也让她们缺乏真正的保护。
游客看到的是十分钟的歌舞、漂亮的妆容和一张合影;她们承担的,却可能是多年激素使用、家庭债务、行业歧视和看不见的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