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四川问政平台“四川群众呼声”发起投诉,反映成都龙泉驿区东山国际小学,开学前夕在班级群下发通知,要求家长在规定时间到校打扫教室、搬运整理书籍,并且明确不带学生参与 。
家长报怨道,以往学校还会询问家长是否自愿,这次直接下达时间任务。
事情曝光之后,龙泉驿区教育局介入调查,责令学校立刻整改,明确严禁任何班级以任何形式,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家长到校打扫卫生,厘清家校之间的职责边界。
这件事在本地家长圈子引发不小的共鸣。不少家长表示,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
很多上班族家长,如果要到校打扫,只能请假,既扣工资,又打乱自己的工作生活;实在抽不开身,就只能叫家里老人过来干活,高处擦玻璃等活还存在安全隐患。
一部分网友理解开学前教室积灰严重,老师事务繁杂,客观上人手紧张。
但大家普遍认为,人手紧张不能转嫁给家长。家校共育不等于家长要替学校做后勤保洁。
也有网友提出,如果家长全部代劳打扫,学生完全不参与,劳动教育也就失去意义。
当然也有少数人觉得,家长有空,偶尔帮忙搭把手无可厚非,但不能变成硬性任务、轮流摊派。
有律师认为:该校做法多处触碰了法规政策边界。
法律人士分析指出,学校这种变相安排家长入校打扫卫生的做法,并不合规。
这里要区分:家长发自内心自愿过来志愿服务,政策并不禁止;但以通知排班,实质上属于变相强制,就存在问题了 。
第一,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室环境卫生维护是学校的法定责任。
该条例明确,学校要建立卫生制度,管好教室环境卫生,并且学校卫生相关经费要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也就是说,保障整洁的教学环境,主体责任是学校,财政公用经费已经包含保洁开支,学校可以聘请保洁人员完成清洁工作,不能把自身应当承担的保洁义务,转嫁给学生家长来无偿完成 。
打扫教室可以安排学生开展值日劳动,属于学生劳动实践内容,对象是学生,不是家长。
第二,违背《家庭教育促进法》确立的家校协同原则。
这部法律倡导家校配合协同育人,但合作的基础是平等、自愿。法律没有直接条文写明禁止家长打扫卫生,但法理上,学校不能把自身办学后勤任务,以家校共育的名义,变成家长必须完成的义务。
家长的法定责任聚焦家庭教育,校园内部办学事务,不属于家长的法定义务。
第三,违背劳动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劳动主体错位。
依据《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打扫教室、维护班级环境,本是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实践内容,目的是锻炼孩子集体观念和动手能力。学校不通知学生,而直接让家长代劳,劳动教育的目标就落空,本末倒置。
第四,违背教育收费、家委会管理相关政策精神。
学校保洁本应学校经费兜底,无论是直接叫家长出力,还是变相让家长出钱,请保洁打扫,都是把办学成本向家庭转嫁,不符合义务教育公益属性的要求。
律师同时提醒,成都当地教育部门本身就有明确工作要求,中小学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家长到校打扫卫生,学校的此次安排,也和本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相冲突。
律师最后表示,家校共育值得提倡,但职责边界要分清。学校扛好学校的责任,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学生承担力所能及的班级值日,才是正常的教育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