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宵硬座上海到成都,次日九点被要求准时打卡,拒绝后直接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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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司为了裁人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公司为了节省开支,安排员工坐通宵夕发朝至的硬座,连夜从上海奔赴成都,抵达之后第二天早上九点就要准时到办公室打卡上班。员工觉得行程强度太大,明确拒绝这次不合理的出差任务,结果仅仅三天之后,就收到了公司的开除通知。

当事人瞿女士在上海一家企业担任项目经理,正常完成本职工作的过程当中,突然收到行政下发的出差通知。行程已经全部预定完毕,火车票、酒店全部安排妥当,只等着她按时出发。可瞿女士仔细核对行程细节之后,瞬间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公司订购的是一趟夕发朝至的普通硬座火车,上海直达成都,漫长的一整夜都要坐在座位上赶路,全程根本没有平躺休息睡觉的条件。

住宿方面同样精打细算,酒店选址在城市郊区。就算熬过十几个小时的通宵车程下车之后,她还要换乘公共交通,花费一个多小时才能赶到办公地点。整套行程连轴转,整夜无法休息,下车之后直接投入工作,体力消耗可想而知。瞿女士直接向行政说出自己的顾虑,通宵坐车根本休息不了,身体扛不住,这次出差自己没有办法接受。

面对员工提出的困难,公司没有调整出行方案,也没有沟通协商替代的解决办法,反而放出强硬表态,如果拒不执行出差任务,就直接算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就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对方发出警告,瞿女士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不合理的高强度出差安排,自己有权拒绝。果不其然,仅仅三天时间,公司直接以旷工为由,向她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给出的说辞十分简单,整个行程时间充裕,交通住宿全部安排到位,员工必须服从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拒绝执行出差任务,耽误项目推进,给企业带来损失,公司辞退员工合情合理。但是瞿女士并不认可这套说法,休息权本身就是劳动者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通宵赶路剥夺了正常休息的机会,这份出差安排本身就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她提前主动告知了自己的想法,没有擅自缺勤,更谈不上构成严重违纪,公司直接开除属于过激处理方式。

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瞿女士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正式提交材料申请劳动仲裁。经过仲裁部门完整核实审理之后,最终给出裁决结果,这家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很多职场人心里一直存在一个误区,公司下达的出差任务,员工无论如何都必须服从,一旦拒绝就是违反公司规定,企业开除员工无可厚非。这次的仲裁判决,给所有上班族理清了边界。服从工作安排不等于无条件牺牲个人休息时间,企业安排出差必须保证出行方案、休息条件在合理范围之内。长途通宵硬座赶路,下车立刻打卡上班,高强度透支员工身体,这种苛刻的安排,员工完全拥有拒绝的权利。

当然这件事也要客观看待,并不是所有出差都可以随意拒绝。如果行程时长适中,交通方式合理,保障员工基本休息,属于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员工理应配合完成工作。可如果企业一味压缩成本,刻意牺牲员工的休息权益,用高强度的行程压榨劳动力,甚至拿开除作为要挟,员工完全可以拒绝不合理要求,通过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条案例曝光之后,在网络上引发大量打工人共鸣。职场本身是双向奔赴的合作关系,员工愿意配合企业完成工作任务,企业也应当体谅员工身体承受能力,保障劳动者最基础的休息权益。用工权力并不是没有边界,不能凭借管理身份单方面制定苛刻的行程,把节约成本的代价全部压在员工身上。

这件事也给广大企业管理者敲响警钟,管理员工不能只依靠强硬的处罚手段。遇到出差安排存在争议,优先沟通调整出行方案,更换卧铺或者合适的车次,保障员工休息,才是更加人性化的处理方式。随意认定旷工、直接开除员工,一旦被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就要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