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李先生最近遇到一件糟心事。
一辆车,已经好几次停在他车前,挡住去路。这一次,他刚好碰上了车主本人。
李先生下车,跟对方交涉。整个过程中,双方没有发生任何冲突,也没有争吵。
交涉完,李先生拍照,找到物业,让物业出面,对方把车挪走了。
事情到这儿,本该结束了。
可李先生出门买东西,回到车上,随手调看了一下监控——画面里,刚才那位车主走近他的车,蹲下身,往轮胎下放了个东西。
李先生下车查看,发现是钉子。
他没有找对方理论,直接报了警。
警察上门,对放钉子的车主给予口头警告。
提醒别人挪个车,没吵一句,最后轮胎底下多出钉子。这事儿,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