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旅游出行、住宿餐饮等消费需求将集中释放。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文明的消费环境,现就规范全州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法规底线,诚信合规经营
各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贵州省住宿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落实明码标价,做到公开透明
各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可辨、货签对位整齐、标示位置醒目。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标价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另行加收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规范价格行为,严禁价格违法
各经营主体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以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提供服务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
(二)不得以低标高售、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五)不得取消已生效的房间订单,或擅自提高价格、降低服务质量水准;
(六)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加强协同监管,从严查处违法
全州市场监管、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部门将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市场巡查、法规提醒、发放告诫书、执法检查等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2026年9月20日
黔西南文旅体原创发布
编审:王正直
一审:宁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