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成都的小学家长在问政平台上留言,投诉学校要求家长教孩子读古诗词,加重了家长负担。
这位家长反映称,其孩子在崇州市某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刚刚开学第二周,学校就让家长教孩子读古诗词。
对此,他(她)表示很不理解,质问教孩子读书学习,到底是家长的责任,还是学校的责任?学校的教书育人,现在变成儿童看管了吗?
针对该留言,崇州市教育局作出了公开回复:
该活动是教育局统一引进的公益拓展项目,定位是课外补充,不是必修任务,全程免费,自愿参与。
在具体推进中,个别班级与家长沟通不够充分,没把活动要求说清楚,让您误以为必须由家长辅导,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学校已通知各年级立即整改。
特别说明一下:校内语文教材的古诗词教学,都由老师在课堂上完成,不会转嫁给家长。这次活动不强制打卡,不纳入学业评价,不增加家庭负担。如果不想参加可不参加。
以后学校发这类通知会写清楚“公益免费、自愿参与、非必修、不强制家长辅导”,避免再产生误解。
应该说,教育局和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无非是希望学生进行课外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升综合素质,为将来的学习打好基础。只是在推进过程中,部分教师的沟通方式不当,没有把活动要求说清楚,被一些家长误会了也很正常。
但是不管怎样,类似古诗词教学等任务是学校及老师的本职,应该由老师在学校的课堂上完成,不应转嫁给家长。希望学校及老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避免以任何形式将学校教育责任转嫁给家长,不要无端给家长增加教育负担。
当然,家长也应该理解教育局、学校以及老师的良苦用心,小学一年级作为孩子学业生涯的开端,是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形成的黄金窗口期,若在此时能够养成浓厚的学习兴趣和优秀的学习习惯,将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这方面,光靠老师显然是不现实的,毕竟老师需要同时管教几十甚至上百名学生,根本来不及一一引导。这个时候,家长就应该承担起孩子“第一任教师”的责任,在孩子上学之余,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孩子,让孩子感受到学习的无处不在,然而在浓厚学习氛围的熏陶下,激发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好奇心,并快速适应学习的节奏,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
一旦孩子的学习兴趣被激发、养成了优秀的学习习惯,今后学起来就会事半功倍、游刃有余,家长不仅不用为孩子的学习操心,甚至还可以省去一大笔补课费。所以说,在小学一二年级,即便老师不做提醒、要求,家长也应该自觉在家里监督、陪伴孩子学习,先“苦”这一阵子,接下来孩子十几年的学习生涯会“甜”很多。
对于这件事情,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