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早上7点42分,成都金丰高架3.6公里处,一辆越野车撞上护栏后掉下了桥。
当晚23点58分,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通报:驾驶人蒋某某,男,29岁,经抢救无效死亡;被撞损的护栏坠落,砸中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一辆电动二轮车,骑行人魏某某受轻伤。通报末尾还要求:请勿传播现场图片、视频及相关不实信息。
那天是早高峰,现场视频跑得比救护车还快,有人猜酒驾,有人骂护栏。
通报框得住这一次事故。但成都人心里那笔账,是从十七年前开始记的。
先说一件不用靠网友爆料的事
关于这条路,政府部门的公开答复写得清清楚楚。
问政四川平台上,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答复市民反映的拥堵:成彭高速改造后,由成都方向经金丰高架前往龙桥、斑竹园、新繁、安靖方向的车辆,"只能由金丰高架大丰出口这一个出口通行"。
一个出口,承接三个方向汇进来的车流。
答复也列了措施:下桥处右侧车道改为直行加右转,早晚高峰在蓉北路大天路口安排执勤疏导。2025年11月市政府官网治堵专栏里,同样内容又出现了一次。
动作是实打实的。但把7.2公里双向六车道高架的压力压到一个出口和几个执勤的人身上,能撑住多少,跑过这条路的人心里有数。
再说一条答复
有市民建议在金丰高架下桥口增设违法摄像头,交管部门答复:"电子警察是对交通参与者违反《道法》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取证设备,是交通管理的辅助性措施,而不是必备装备。它的设立需根据道路交通实际和财政支持,经报批后方可实施。"
每句都站得住。但放回这条高架上翻译一遍就是:这里跑多快,主要靠自觉。
网上有车主说这路路空时能上一百,没人核实过,我不当结论。警方通报没写车速,网传的"玩手机""酒驾"也没官方证实。
2017年1月12日上午9点许,53岁的环卫女工吕大姐在金丰高架作业时被一辆黄色轿车撞飞,从桥上坠落,砸中桥下等红灯的白色轿车,当场身亡。她是达州人,在这条高架上扫了四五年地。8点44分工友还提醒她"车很多,注意安全",不到半小时人就没了。
2025年8月23日,一辆微型货车下桥后疑似刹车失控,连撞多人,交警回应正在调查。
然后是2026年9月13日,蒋某某。三种车,三种身份,同一条高架。孤立看每一起都能归进"意外",放在一起就很难只用"意外"解释了。
越野车撞上护栏,护栏没把车拦在桥面上;更麻烦的是护栏部件跟着车一起掉了下去,砸中桥下正常骑车的魏某某。桥上的人没护住,桥下的人被砸中,万幸只是轻伤。
城市高架防撞护栏有等级之分,对应不同防撞能量,国标里写得明白。金丰高架这套护栏什么等级、够不够防护能力,通报里没提,我也不猜。但这道题,调查时该有人答一下。
关于抬车的那些人
车坠地后侧翻,附近商户和路人冲上去喊着号子把车翻正想救人。也有人担心:万一造成二次伤害,会不会被追责?
不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写得很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常说的"好人条款"。
法律给善良兜了底。真遇上事,还是先报警、先打120。
最后
事故原因还在调查,我不替任何人下定论。但有一条大概不用等结论:一条路反复在同一个问题上出事,就不能每次都只归到"不小心"。
你常走哪条高架?有没有哪一段,每次过去都会下意识松油门?评论区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