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翻过成都近两年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同一座城市,同样写着“编外人员”,有些岗位签约的是第三方人力公司,有些却是直接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这不是偶然的混乱,背后是一套在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刚性约束下,通过经费来源区分用工模式的精密管理系统。
从财政的视角看,编外用工的核心问题只有一个:谁来出钱。钱的性质不同,管理方式就完全不同。
财政全额保障的岗位——比如机关行政辅助、基层执法、综治巡防——薪酬从税务收入里出,审计时必须说清楚每一分钱的去向。
劳务派遣模式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人员经费以“购买服务”的形式打包支付给第三方国资人力公司,薪酬、社保、派遣管理费全部纳入一个总额,财政部门只对公、不对个人。
简阳市东溪街道2025年招聘的综治巡防队员,经费总额5.2万元/人/年,综合管理辅助人员4.3万元/人/年,公告里明确写着这笔钱包含了“单位及个人五险缴纳金额、基本工资、绩效、其他福利、劳务派遣管理费等全部费用”,这个账算得非常清楚。
而事业单位自筹经费的岗位——比如公立医院、部分高校——花的是自己的业务收入,不需要走财政统发体系。这类单位可以直接和聘用人员签劳动合同,用工主体就是事业单位本身。
龙泉驿区2026年招聘109名医疗卫生员额人员,公告明确写着“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决定,薪酬待遇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财政不介入具体薪酬核算。
这种经费来源直接绑定用工模式的机制,是整个管理链条里权重最大的环节。同一个双流区,街道编外人员由区属人力公司“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约派遣,薪酬标准5.5万元/人/年统一核定;而同样是编外,法院、检察院等有自有经费来源的单位就可以直接用人。
不同经费渠道之间做到了完全区隔,编外人员经费不会挤占事业编制经费额度。
人社部门考虑的不是钱从哪来,而是人怎么管。劳务派遣模式下,用工单位没有直接解聘权限——不合格人员要退回第三方人力公司走正式手续;单位直签模式下,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两种模式带来的劳动争议风险和管理复杂度完全不同。
这个矛盾在邛崃市的编外人员管理规则中体现得很具体。
平乐古镇天台山景区管理局的编外岗位由“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约派遣,公告里写明“绩效考核办法由用工单位制定,人员管理及工作安排由用工单位负责”——管人是用工单位,但法律上的雇主是第三方公司。
这就意味着出现劳动争议时,首先要厘清责任主体是谁。
人社部门对此有明确的态度。南都记者在2026年1月的专题报道中提到,吉林长春朝阳区人社局的调研指出要“完善激励约束、业绩考核、人员退出机制,将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纳入考核核心指标,畅通优秀编外人员职业发展渠道”。
这套诉求和成都的实际情况是对得上的:各地人社部门都希望编外人员管理更规范化、权益保障更有力,但现实是不同用工模式下的权益保障水平差距明显。
对街道办、派出所、公立医院这些实际用人单位来说,编制严控是硬约束,但工作总量不会因为编制冻结就自动减少。
都江堰市2026年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名编外人员,公告里直接点明“使用控制数”招聘——也就是说,招聘名额是在区县编外人员总量盘子内核定好的,不是想招就招。
问题来了:公安辅警、城管执法辅助、政务综窗这些岗位,离职率高、补员需求频繁,如果每招一个人都要走劳务派遣公司、人社部门统筹的全流程,招聘周期拖长,一线工作直接受影响。
都江堰市公安局辅警岗位明确由“都江堰市正丰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约派遣,招聘全流程由第三方公司和人社部门主导;而成华区万年场街道的综合办公辅助岗采用直签模式,用人单位自己就能拍板。
两者都是在编外总量控制数内用人的合法方式,但直签模式下招聘反应速度明显更快。
用人单位的另一个顾虑是退出机制。劳务派遣模式的解聘流程要经过第三方公司,邛崃市交通运输局编外人员的公告里写了,“绩效考核办法由用工单位制定”,但解聘手续仍由人力公司执行。
对于金牛区沙河源街道执法辅助岗这种需要轮班、户外作业、体力要求高的岗位,如果人员出工不出力,用工单位考核不合格后还要等第三方走流程,管理效率打了折扣。
反例也同样存在。金牛区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的审判辅助编外人员,虽然在用工形式上也是“单位直接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流程完全参照编内公开招聘标准执行。
青羊区金沙街道招聘的城市管理执法辅助编外人员也是这个路数,流程严谨程度远超一般的单位直签招录。这说明即使在同一套经费约束框架下,岗位性质不同,用工自主权的诉求差异也很显著。
把财政、人社、用人单位的诉求放在一起看,成都这套编外用工模式不是“顶层设计”出来的统一方案,而是三方博弈后的现实妥协:财政部门用经费核算规则锁死了编外人员不能占用编制经费、不能变相扩大财政供养规模的底线——这是决定性的;人社部门卡住了权益保障的合规门槛,要求编外人员档案、薪酬体系完全独立于编内;一线用人单位在这个框架内争取灵活度,公安辅警走劳务派遣、医院走直签,各取所需。
但代价也摆在明面上。成都不同区县、不同单位的编外聘用规则完全不统一,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已经在多个招聘文件的差异化薪酬标准中公开显现。
邛崃市委编办试图推进全域编外用工规则统一,要求“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使用编外人员”,这个方向指向的是打破劳务派遣与直签并行的分散管理模式,但在全市层面尚未铺开。
三方都在管控自己的核心关切,但“统一规则”和“灵活用工”之间的张力,短期内看不到消解的可能——只要编制总量不松口,经费核算继续绑死用工模式,这套分化的体系就会一直运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