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家长希望初中晚自习延后并提供晚餐,教育局:会统筹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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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成都的初中生家长在问政平台上留言,希望学校将下晚自习时间延后并提供晚餐。

这位家长称,其为成都市金牛区某中学的初三年级学生家长,目前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是晚上7:20放学,如果老师拖堂的话可能8:00才放学。这个时间节点不早不晚的很尴尬,学校不提供晚餐,家长6点钟下班,等孩子要到7点半过后再买菜回家做饭,就太晚了,且学校离家又远,等家长回到家学生又放学了。加上家里也没有老人煮饭,学生吃饭的时间太晚了,既影响身体也影响学习。

鉴于上述原因,他(她)建议学校提供晚餐,家长付费,同时将下晚自习时间推迟到8点过或者9点钟左右,这样家长好安排接送时间,学生也有充足的时间学习。

针对该留言,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作出了公开回复:

经了解,该校初三年级学生按自愿原则参加晚自习,符合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衷心希望您与学校多沟通、多联系,进一步增进理解和互信,促进家校共育,共同帮助孩子积极学习、健康成长。

目前,学校晚自习实行自愿参与模式,并非统一组织安排,参与学生人数动态变化较大,就餐人员统计、餐食菜品计划难以精准预判。加之食堂现有人员配置条件有限,暂不具备稳定提供晚餐的保障能力,目前学校正召集家委会成员研讨晚餐解决方案。

后续,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家长和学生的实际需求,结合晚自习参与情况、食堂人力承载条件等综合因素统筹研判晚餐供给相关事宜。

从教育局的回复来看,该校晚自习实行自愿参与模式,并未强制要求学生参与,加上参与晚自习的学生人数动态变化较大、食堂人员配置条件有限等原因,暂时不会延后下晚自习时间,也不会提供晚餐。

应该说,这位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参与晚自习,由于家长下班后来不及做饭、学校离家又远等原因,部分学生确实会面临来不及在家吃晚饭的问题。而如果下晚自习回家再吃,又太晚了,既会影响晚自习的学习质量,也不利于身体健康。在学校解决晚餐,无疑是最方便、最理想的解决方案。

但学校毕竟不是无限责任公司,不可能学生和家长遇到困难都承担解决,即便有心帮忙解决,受条件限制很多时候也是有心无力。面对这种情况,家长还是应该学会适当放手,让孩子自己在校外吃晚餐或者到晚托机构解决,也可以让孩子学会自己买菜做饭,这样孩子才能得到成长。

在现实中,这类遇到问题、困难就要求学校或教师承担解决的现象并不少见,如果都有求必应,会导致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负担无限加重,并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明确家校合作职责边界,不要什么都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筐里装,而要引导家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或培养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能力,来减轻学校和教师的不必要工作负担,将更多的精力投入本职的教书育人中,才能提升教书育人的质量。

对于这件事情,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