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成都警方通报了个案子,天府新区几个农户,半夜打着手电筒下田,专抓癞蛤蟆。两个月攒了6156只,涉案60多万,5个人全被带走。这种浑身长满疙瘩、大伙见了都要躲开的丑癞蛤蟆,经司法核定的单只价值为100元。田埂边遍地都是的癞蛤蟆,为什么这么金贵?抓它真要坐牢,到底冤不冤?
今年4月,一个姓王的中间商,跑到天府新区周边的村子收癞蛤蟆。他自己不下田,发展曾某某、胡某某、樊某某三个农户当供货方。到了夜间,他们带上网兜、水桶和手电筒,在田埂旁蹲守,钻进河沟,每捕获一只就按对应数量结算钱款。
农户眼里,这活没风险。癞蛤蟆在田地里随处可见,孩童时期几乎人人都拿小树枝拨弄过它?掏上几兜拿去换点零用钱花,这种行为和捡拾野物补贴家用的做法其实差不了多少。但他们没想到,这个念头把自己送进了刑事案卷。
所有收购收集上来的蛤蟆,最终都被送往了什么地方?王某某知道这批货最终要上餐桌当野味。他雇了个姓周的专跑运输,按趟结钱。周某接单时也明白货来路不正,照样拉。这么一凑,链条齐了,农户夜里抓,中间商收,专人运,再流向食客的碗。历时整整两个月时间,累计囤积得到的活体总数量共有6156只。
6月,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收网。民警在籍田街道蹲点布控,成功截停相关转运现场,当场将涉案人员与赃物一并查获。打开麻袋,里面密密麻麻全是活蟾蜍,清点6156只。专业机构鉴定,全是中华蟾蜍,属"三有"保护动物。
参照国家林草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的相关规定,单只基准价值为100元,本案总涉案金额超60万元,5名涉案人员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抓蛤蟆并不是新鲜事,新鲜的是这单生意做成了完整产业链。5个人各干各的,谁也没觉得自己是主犯。手铐上手,后悔就晚了。
看到100块,很多人觉得在田间随手捡的东西,值这个价?这100块钱并不是买卖成交价,没人真花100块买只癞蛤蟆。它是司法鉴定的基准价值,专门用来算涉案金额,不止四川这一起这么算。今年4月,内江威远破获7876只中华蟾蜍案,同样单只100元,总价值78万余元,内江长安网通报了这个数。
那它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会价值一百元呢?中华蟾蜍是出了名的捕虫好手,蚜虫、蝼蛄、蝗虫、蚊蝇这些昆虫都是它日常的食物来源。成年蟾蜍仅单个夜晚就能吞食数十至上百只害虫,对全年的捕食量进行累加统计,总数量能够达到上万只。研究数据说,它吃的东西里昆虫占九成以上,有益系数常年超80%,捕食量是青蛙的两三倍。
说白了,它蹲在田里就是替庄稼除虫,还能少打农药。它的皮肤通透,对水土污染特别敏感,一片田里癞蛤蟆多不多,差不多能当环境好坏的晴雨表。
而且它耳后腺分泌的蟾酥、蜕下的蟾衣,都是传统中药材,六神丸、季德胜蛇药里就有蟾酥。但药材蟾酥要专业采集、提纯、炮制,有严格流程。这和野外抓来下锅炖,完全是两码事。
民间不少人传癞蛤蟆大补、祛湿、治病,这是最坑人的说法。蟾蜍毒素性质稳定,蒸煮、油炸、泡酒都去不掉。2025年3月,广东珠海一男子听信偏方吃蟾蜍,不到一小时剧烈呕吐,随后心跳紊乱、呼吸困难,多器官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8月,四川古蔺一位老人吃了3只,半小时就剧烈呕吐,两小时后休克昏迷,在ICU抢救48小时,还是留下不可逆脏器损伤,古蔺县人民医院通报了救治经过。剥皮、摘腺体也没用,毒素会渗进肌肉,所以餐饮行业早禁了蟾蜍类食材。
所以癞蛤蟆不丑,而是宝藏。但它是给你看田的,不是给你吃的。抓来卖钱,违法;吃它进补,要命。
2024年,安徽宣城4人抓了557只蟾蜍,全部获刑。湖南浏阳那起,两人抓了4000多只,捕猎的王某平判了2年,鲁某炎数罪并罚判了2年半,收蛤蟆的汤某长判6个月缓刑1年。四川自贡,抓100多只就刑事立案。去年10月,四川还有个人一晚上抓了1249只被查。
有人问,法律是不是太狠?按两高司法解释,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三有"野生动物,涉案价值1万元以上才够刑事标准。价值不足1万、情节又轻的,可以撤案转行政处罚。黑龙江绥阳就有真实判例,4个人抓蟾蜍,价值没到1万,检察院监督撤了案。
那成都这5人为啥不能撤?毕竟60多万的涉案价值,是门槛的60倍。而且这是完整的收购—捕猎—运输链条,5人分工明确,持续两个多月。这已经不是抓几只玩,是产业化作业。
至于农户那句"我不知道犯法",但不知情不能免责,情节可以作为量刑参考。法律不看你知不知道,看你做了多少。抓到这种量级,一句不知道,带不走刑责。
普通人判断动物该不该保护,习惯看两件事:多不多,好不好看。熊猫、金丝猴人人关心,癞蛤蟆、麻雀觉得满大街都是,管它干嘛。可三有动物制度不是按稀不稀有定的,是按生态功能定的。
中华蟾蜍不会灭绝,但一个地方被人成片盗猎,农田害虫就没了天敌,虫害压不住,农药得加量,生态平衡跟着崩。立法保护的,是整片农田系统的缓冲节点,不是某一只蛤蟆。
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评估过,我国受威胁的两栖动物超过170种,占比三成以上。两栖动物皮肤通透,对农药、栖息地破坏、人为捕捉格外敏感。偏偏大众注意力都给了明星物种,癞蛤蟆们成了保护死角。
乡村老观念根深蒂固,野外的东西谁抓到归谁,一代传一代。三有动物量大面广,田埂沟渠到处都是,警方不可能全天候蹲守。光靠事后抓人判刑,是末端治理。你看这些案子的共同点就明白,几乎都有中间商进村收野味,中间商才是链条的策源点,只抓底层农户,不查收购销路,这生意迟早换个地方重来。
那出路在哪?农村普法得场景化,让村民知道抓蛤蟆真会坐牢。源头管控要跟上,重点排查村里流动收野味的人,把收购这个核心节点掐掉。科普边界得划清,合法人工繁育取蟾酥和野外捕捉上餐桌,是两回事,别让能入药被偷换成能乱吃。还有生态修复,判刑之外落实生态损害赔偿,用增殖放流、栖息地修复补上生态欠账。
一只癞蛤蟆,价值100块是因为它守着的,是整片田的安宁。这起案子查的不是几只丑蛤蟆,是一条差点钻过法律网的交易链。下回你在田埂边撞见一只癞蛤蟆,还会觉得它只是一只丑蛤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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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成都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中国新闻网
《非法收购中华蟾蜍7876只,价值78万余元》,内江长安网
《湖南两男子抓4000余只癞蛤蟆卖钱,买卖三人均获刑》,澎湃新闻
《黑龙江绥阳: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监督撤销一起非法狩猎案》,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两栖动物红色名录》,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