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入选满洲里市导游员规范执业红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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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文旅行业市场经营秩序,持续深化旅游行业专项整治成效,发挥正面典型的带动作用,我局于8月28日启动第二批导游员规范执业“红名单”申报工作,并通知行业主体。经各旅行社自主推荐,按照《满洲里市旅行社诚信经营、导游员规范执业“红名单、黑名单” 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完成材料归集与资格核查,形成本次拟公示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11日,共计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纳入红名单情况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情况。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游客监督旅游市场经营及导游员执业行为,共同维护我市健康有序的旅游环境。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

来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新闻大厦满洲里市文体旅游广电局801室(邮编:021400)

来信邮箱:mzllyscglk@126.com

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