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县民歌传唱大赛方案
为深入推进临县民歌振兴工程,特举办“艺聚新时代 情暖千万家”2026年临县民歌传唱大赛。为保障活动有序、规范、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背景
2021年4月,临县人民政府将“临县民歌振兴工程”纳入县“十四五”规划项目库,确定临县文化和旅游局为核心建设主体。历经数年建设,该工程取得丰硕成果:目前已完成18首临县民歌及伴奏录制、12部民歌MV摄制,原创民歌剧《枣花》成功创排;3首民歌词刊发于国家级刊物《词刊》,5首本土民歌荣获省级奖项。
2025年3月11日,临县民歌成功列入吕梁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明确临县音乐家协会为项目保护单位。现阶段,“临县民歌振兴工程”已纳入我县“十五五”规划项目库。
二、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以临县民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核心,以民歌推广为载体,挖掘培育优秀演唱人才,夯实传承发展根基,助力临县民歌非遗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其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同时激发全县群众对临县民歌的认同感与参与热情,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非遗传承的良好氛围,推动临县民歌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临县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临县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临县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待定)
四、参赛对象、比赛曲目及报名规则
(一)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热爱民歌的人员均可参赛,不限国籍。
(二)比赛曲目
参赛选手须从临县民歌振兴工程作品集中选取参赛曲目,单场比赛需完整演唱一首临县民歌,不得擅自删减、替换曲目。初赛、复赛、决赛的参赛曲目不得雷同。
曲目资料可通过右侧二维码获取:
(三)报名要求
1.本次赛事须以演出团体为单位统一报送选手参赛,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每个演出团体至多推荐一名歌手或一个歌手组合参赛。
2.2024年以来参与过临县惠民演出的团体,须推荐一名歌手或一个歌手组合参赛。
3.参赛歌手实行唯一推荐制,即同一名歌手或同一个歌手组合仅可被一家演出团体推荐报名;若出现多家团体推荐同一演唱主体的情况,以率先完成报名的推荐结果为准,严禁重复报名。
(四)报名方式
(五)报名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下午6点截止。
五、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
报名结束后,另行择日公布比赛时间。
(二)比赛地点
临县文化和旅游局4楼多功能厅、临县影剧院。
(三)赛事轮次
本次比赛暂设初赛、复赛、决赛三个轮次,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调整每轮比赛场次。
六、评奖办法
本次活动由承办单位聘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具体评奖办法由承办单位另行制定。评奖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评委回避制度。
七、表彰奖励
主办方将结合评委综合评分确定最终获奖名次,本次比赛共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
(一)所有获奖歌手均可获得荣誉证书;
(二)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歌手,还可额外获得由协办方提供的奖品或奖金;
(三)获奖歌手将被优先推荐为临县民歌传承人,同时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及赛事;
(四)推荐歌手参赛且选手表现优异的演出团体,可授予大赛组织奖。
八、配套管理机制
为规范我县惠民演出及文旅文艺活动管理,建立良性文艺队伍发展机制,本次大赛实行赛事与惠民演出资格联动管理机制:
2024年以来承办过文艺演出的团体须积极配合本次临县民歌传唱大赛工作,按要求完成报名及参赛。对拒不配合、无故缺席、消极拒赛的演出团体,县文旅局将记录在案,在今后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政府购买服务、文艺活动承办遴选工作中,不再将其纳入承办名录。
九、安全工作要求
(一)保险要求。承办单位统一投保本次赛事的公众责任险,仅对工作人员、评委、观众的第三方意外进行赔付;同时统一为参赛选手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参赛选手须签署《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二)节目安全要求。演出背景由主办方统一准备,参赛选手自行准备服装道具,不得存在安全隐患与不良导向。
十、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歌手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知晓并自愿遵守本方案全部规定,服从赛事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二)本次活动现场拍摄、录音录像形成的资料版权归主办方、承办方所有,可用于临县民歌非遗宣传、公益推广、资料存档等文旅公益用途。
(三)本次大赛的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通知。
附件:
1. 2026年临县民歌传唱比赛报名表(单人)
2. 2026年临县民歌传唱比赛报名表(组合)
3. 2026年临县民歌传唱大赛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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