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于2026年7月23日下午4:30,在郴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04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了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本次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3名,听证会参加人27名,实际到会25名,列席旁听人员3名。听证会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和聘请等方式产生,其中:10名消费者代表(含市消委1名)、经营者代表1名、旅行社代表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学者专家1名,政府相关部门9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参加。本次听证会相关程序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郴州日报社、郴州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见证了听证会的全过程。会上,郴山郴水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汇报飞天山翠江旅游区有关情况,市发改委价费科负责人宣读《飞天山翠江旅游区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市发改委成本科负责人宣读《关于湖南郴山郴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苏仙区飞天山翠江旅游区门票价格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报告》;听证会参加人围绕《方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主持人作会议小结,表示将充分尊重并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方案》。
二、听证会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本次到会的25名听证会参加人中有23名表示同意、2名表示不同意,并围绕价格调整、景区服务和安全等6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采纳4个、部分采纳2个。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观光车25公里全程强制购票不合理,建议保留原快捷接驳车,提供多样化选择”。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
2.关于“加强景区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服务品质和安全保障”的建议。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
3.关于“落实明码标价,多渠道宣传票价调整政策”的建议。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
4.关于“杜绝门票与交通运输工具票价捆绑销售,加强景区价格监管”的建议。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
5.关于“适当降低门票调价幅度或维持现行价格不变“的建议。
意见采纳情况:部分采纳。综合景区建设投入、成本运营及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将门票调整为45元/人。
6.关于“推行淡旺季票价以及年票、套票,扩大特殊群体优惠范围,加大对旅行社渠道团队的优惠力度”的建议
意见采纳情况:部分采纳。景区将依据运营成本及承载能力的综合评估,适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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