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值100元!成都农户深夜狂抓6156只被抓获,总价值高达6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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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新闻引发广大网友关注,成都农户深夜抓野生癞蛤蟆原以为自己能靠这手发家致富,没想到到头来把自己给栽进去了。

这真的是典型的贪小便宜吃了大亏。农村这种癞蛤蟆特别多,别看它长这样,其实一只能卖到100.

六千多只活癞蛤蟆塞在麻袋里,袋口一解开密密麻麻往外爬,办案的人后来说干这行这么些年这种场面也不多见。事出在成都天府新区籍田街道,今年六月查的,六千一百五十六只,涉案六十多万,五个人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我本来以为又是贪小便宜吃大亏的老套剧情,翻下去才发现底下压着三笔账,三个数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那个落差才是让我坐不住的地方。

今年四月开始,一个姓王的中间商在周边村镇放话收癞疙宝,按只算钱,现金结。曾某某、胡某某、樊某某三个本地农户接了这活,白天干完农活,晚上头灯一戴往田埂水沟边钻,抓到当天交货。货攒够,周某某开车转运,按趟拿跑腿费。收的人心里门儿清,这些东西最后是要上桌的。

分工细得让人不太舒服,下地的、收货的、开车的,每一环都清楚自己在干什么,谁也不多问一句。六月在籍田街道被端,六千多只活体当场清点,全是野外自然种群的中华蟾蜍,四川人嘴里的癞疙宝,二〇二三年新版三有名录里挂着的东西。

第一笔是三个农户手里的钱。我翻了以前几份涉及野生蟾蜍的刑事判决书,收购价普遍十来块一斤,卖到餐馆二十出头一斤,按判决书里蟾蜍的平均个头折算,落到农户手里一只就两三块钱。六千多只粗略折下来,三个人折腾两个月,加起来大概一万多两万块,分到人头上是几千块。

第二笔是法律认的账。价值评估方法里,中华蟾蜍一只按一百块计,六千一百五十六只,六十多万。抓的人到手两三块,出了事按一百块一只往上堆,差了几十倍。基准价值算的本来就不是市场价,是这个东西在野外作为一份资源的价值。

第三笔账没人给它们算过。警方和林业部门的老口径是,一只成年蟾蜍一天吞掉一百多只虫子,一年一万多只。六千多只放归野外,一年消化的害虫是六千多万只这个量级。省下的农药钱、少往地里泼的那些化学品,从来没进过任何一张账单。

成都全市到眼下没有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封面新闻去年三月专门问过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的副庭长袁野,答复是确实没有。一区之隔的眉山天府新区倒划了,禁猎期从二〇二四年五月排到二〇二七年五月。

这个差别看着挺技术,落到案子上影响不小。没有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狩猎罪那一条用不上,本案能站住的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核心落在以食用为目的上,这批蟾蜍的最终去向直接决定按什么罪名办。两高司法解释划的线是一万块,六千多只早不知道超出去多少倍,对应刑期三年以下。

评论区有人替农户喊冤,说乡下人哪晓得癞蛤蟆是保护动物。这话我理解,但站不太稳,以前重庆大足有个人抓了六十多只泡药酒,照样判了拘役三个月,用途换个说法,结果并没有变。

我写到这儿,脑子里转的已经不是这几个人该不该抓了。我在想另外一件事,六千多只蟾蜍被查获之后去哪儿了,通报里没写,放归也行,安置也行,总该有个下落。它们在田里爬的时候没人多看一眼,塞进麻袋就变成六十万,这个价不是它们自己涨上来的,是我们硬算出来的。

在农村里这种癞蛤蟆或许很多人都觉得恶心,丑,不敢碰,但殊不知,这癞蛤蟆是大自然里生态里非常重要的一类物种。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