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白酒展会上出现一种奇特现象:商家分别持有 “老成”、“都” 两件独立注册商标,将二者直接拼接,组合成 “老成都” 三个字,并且在整体 “老成都” 三个字上面标注 ® 注册标记。“成都” 属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老成都” 整体无法获准注册为商标。不少从业者以为这是巧妙的商标操作技巧,但实际上这属于典型的 “搭积木式” 商标使用,暗藏冒充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不正当竞争多重法律风险。
市场现象:白酒展会上,经营者手里拥有两件分开核准注册的商标:“老成” 商标、“都” 商标,两件商标均已经拿到注册证书。商家把两个汉字拼在一起,形成 “老成都” 完整文字,直接印刷在白酒包装、展架上,并且对拼接之后的整体 “老成都” 标识标注 ® 注册商标符号。注册障碍:“成都” 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原则上不能作为普通商标注册,所以
“老成都” 三个字整体无法申请注册成功
。市场现实:市面上已经存在多款名称叫 “老成都” 的白酒产品,来自不同生产厂家。消费者看到 “老成都”,会直接联想到成都地域风味,容易对不同厂家的产品来源产生混淆。商家的逻辑误区:单个字 / 词语我都已经注册,拼在一起自然就享有整体商标权利。
商标专用权,
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本身
。你拥有 “老成” 商标,保护范围就是 “老成”;拥有 “都” 商标,保护范围就是 “都”。 把两件注册商标简单拼接成 “老成都”,这个全新的三字组合,
从来没有向商标局提交注册,没有经过商标局审查核准,不属于注册商标
。
重点法条:《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二十二条明确:将多件注册商标组合使用,组合形成的新标识,不自动取得注册商标的效力。分开注册只是拿到两个独立零件,不等于自动拥有拼装完成成品的商标权。
® 标记的含义:
只有已经核准注册的那一份商标图样,才可以打 ®
。 本案中,“老成都” 整体并未注册,商家却在三个字整体上面标注 ®,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
冒充注册商标违法行为
。
✅合规做法:只能分别在 “老成” 位置打 ®、“都” 位置打 ®;不能给拼接之后的 “老成都” 整体打上注册标记。
⚠️风险后果: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以上,可以处经营额 20% 以下罚款,不足五万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区分两种情形:
如果单独拿出来使用 “老成”,字体、排版和注册证完全一致,这是正常使用 “老成” 商标;单独拿出来使用 “都”,字体排版和注册证完全一致,属于正常使用 “都” 商标。但是把二者强行拼接成 “老‑成‑都” 连续文字,为了拼接调整字体、字间距,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此时就构成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商标局可以撤销 “老成” 或者 “都” 本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简单讲:两件商标可以同时出现在包装上,但不能改造、拼接成一个全新的整体标识,再冒充整体是注册商标。
市面上多家企业都在使用 “老成都” 作为产品名称,会带来两层法律问题:
商标侵权层面
:拼接出来的 “老成都” 是未注册商标。如果第三方使用 “老成都”,商家不能拿 “老成”、“都” 两件商标,直接起诉别人使用 “老成都” 构成商标侵权。因为商标保护是按核准图样,不是简单做文字拆解比对。
反不正当竞争层面
:如果 “老成都” 已经在白酒行业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某一方经过长期使用形成稳定的识别来源,其他同行刻意使用该名称,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条款进行维权。地名衍生的客观困境:因为 “老成都” 含县级以上地名,无法取得完整商标保护,任何一方都无法独占这一三字组合。
“成都” 属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普通商标不能注册。“老成都” 作为整体,很难拿到商标证,这就催生了这种 “拆字注册,拼装使用” 的投机思路。但拆字注册只是拿到零散部件,绕不开整体标识不受商标保护的现实,属于钻规则空子,并不是合法解决方案。
纠正:商标保护看核准注册的完整图样,零件注册成功≠拼装成品自动获得商标权。
纠正:可以两件商标同时在包装出现,但不能改造拼接为新标识,更不能给拼接后的新整体标注 ®,否则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存在被处罚、商标被撤销风险。
误区 3:我注册了 “老成”+“都”,别人就不能用 “老成都” 三个字
纠正:别人使用 “老成都”,并不直接侵犯 “老成” 或者 “都” 的商标权,商标权不能做文字拆分扩张保护。
纠正:拆字注册属于实务当中常见投机手段,法律不认可这种曲线独占,还会带来行政违法风险。
拒绝 “搭积木” 式投机商标策略
。不要指望把完整标识拆成多个碎片分别注册,再拼接起来使用,试图绕开注册障碍,这种操作风险很高。想要保护组合后的完整标识,就应当把完整组合提交商标申请,接受商标局审查;不能注册就要放弃该思路。
注册标记 ® 只能对应已经核准的商标图样
。分开注册多个商标,只能分别在各自商标位置标注 ®,拼接形成的全新整体,绝对不能打 ®。对于包含县级以上地名的品牌名称,提前做好检索评估。如果整体因为地名原因无法注册,不要强行拆字投机,建议增加独创性臆造词,形成全新可注册的完整商标。若市场上多家同行都在用同一个未注册的商品名称,维权不要局限于商标路径,可以转向《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 进行维权,但需要搜集大量使用、销量、宣传证据。商标使用证据留存,要和注册证书上的图样保持一致,变形、拼接的版本,不能当做该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证据,后续还可能面临 “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 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