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长隆特惠票“不可退”,文旅营销莫玩“小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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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红网“青椒评论”系列作品

云南财经大学

近期,广州长隆周年庆“买一送一”特惠门票引发大规模消费投诉。数百名消费者通过直播间抢购特惠票后,因行程变动申请退款时,却发现订单无退款通道,页面角落灰色小字标注的“不可退”条款,成为商家拒绝全额退款的依据。

这场看似普通的票务纠纷,撕开了当下文旅行业低价预售营销背后的乱象与漏洞。

此次争议的核心是商家利用信息差设置消费陷阱,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如今线上囤票、预售消费已成文旅消费常态,各大景区、商户纷纷以低价特惠为噱头吸引消费者提前下单。消费者默认未使用的票务可正常退款,这是合理的消费认知。

但长隆此次营销却反其道而行之,直播间宣传只强调优惠力度,对退改规则只字不提,将“不可退”这一关键条款隐匿在页面不起眼的位置。

从法律层面来看,长隆的操作涉嫌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已然触碰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不可退”属于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格式条款,经营者必须通过加粗、变色等显著方式主动告知、明确说明,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商家仅凭模糊小字完成所谓“告知”,并未履行法定提示义务。更不合理的是,消费者全程未使用票务服务,商家未产生任何运营、核销等实际损失,却强行将行程变动的风险全部转嫁消费者,拒绝退款、收取手续费,属于典型的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违规条款,依法可认定为无效。

此次乱象的发生,电商直播平台的监管缺位同样难辞其咎。平台作为交易载体和流量入口,不仅是简单的销售渠道,更肩负着内容审核、规则核验等责任。

平台未对票务退改规则的公示规范性进行审核,放任商家模糊宣传、隐匿关键条款。纠纷爆发后,平台也未建立高效的纠纷调解、先行赔付机制,导致消费者维权流程繁琐、结果不一,部分消费者维权无果,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保障。

低价营销绝不等于“霸王条款”的免责金牌,特惠让利更不能以牺牲消费公平为代价。

整治此类文旅消费乱象,需要多方协同发力、补齐监管短板。商家应坚守经营底线,摒弃投机营销思维,无论票务折扣力度大小,都必须依法依规公示交易规则,主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杜绝套路营销。

各大电商、直播平台须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商品上架审核机制,重点核查预售产品的退改、售后条款,建立标准化纠纷处置流程,主动化解消费矛盾。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须强化常态化监管,针对文旅预售票务乱象开展专项整治,明确特价票务的售后规范,对隐匿条款等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文旅消费的核心竞争力,从来不是低价噱头,而是诚信经营与优质服务。健康的文旅市场生态,需要商家、平台、监管部门三方共同守护。

唯有杜绝套路营销、坚守法治底线、保障消费者权益,才能真正提振消费信心,让文旅行业实现长久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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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婉

审核丨王小杨

出品 | 红辣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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