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腹地,一座扼守郑开咽喉的千年古邑,正以“区县合一”的创新姿态,诠释着行政区划变革的时代新意。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古称圃田,自汉高帝十二年(前195年)始设中牟侯国,历经两千余年县名未改、治所未迁。
从春秋会盟到官渡之战,从1983年划归郑州到2024年中牟新区挂牌,中牟的每一次区划演进,都不仅是地理坐标的重塑,更是区域协同战略、城镇化发展诉求与治理模式创新交汇共振的生动写照。
一、千年牟州:历史脉络的深厚积淀
中牟与中原腹地的历史渊源,深植于其独特的地理区位与军事价值。
春秋时期,鲁宣公曾会诸侯于棐林(今中牟县境南部)以伐郑;战国时,秦军七攻魏国,五入囿中(中牟别称)。
汉献帝建安五年(200年),曹操与袁绍在此展开决定北方命运的官渡之战;宋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于中牟大败金兵。
自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称圃田,唐武德四年(621年)复为中牟县,其县名与治所基本延续至今。
这种跨越两千年的稳定建制,使中牟成为中原地区罕见的“地名活化石”。
建国后,中牟曾先后隶属陈留专区、郑州专区、开封专区,1983年7月正式划归郑州市管辖,成为省会东扩的天然腹地。
这种长期处于郑、汴两大古都之间的区位特征,为中牟在当代承接双城辐射、推动郑开同城化,奠定了深厚的历史与地理基础。
二、1983年转折:省会战略下的市域重构
中牟行政区划史上最关键的转折,发生在1983年。
这一年,随着郑州地市合并与市管县体制推行,中牟从开封专区划归郑州市管辖,成为郑州下辖县。
这一调整的直接动因,是省会城市发展空间拓展与区域统筹治理的需要。
郑州作为省会,亟需向东突破行政边界,构建更大的城市腹地;中牟地处郑汴之间,集“铁、公、机”交通优势于一体,是连接两大城市的天然纽带。
从国家治理角度看,将中牟纳入郑州版图,有利于统一规划郑开走廊、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省会能级。
这一调整的影响深远而持久。
一方面,中牟由此深度融入郑州都市圈发展格局,方特旅游度假区、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另一方面,中牟作为郑州“最后一个县”,其城镇化水平、公共服务标准与主城区之间的落差,也成为推动后续区划改革的重要动因。
三、当代变革:区县合一的治理创新
如果说1983年的调整是“市域边界之变”,那么2024年中牟新区的挂牌则是“治理模式之变”。
2024年11月,中牟新区正式揭牌,实行“区县合一”体制——中牟新区作为功能区承担经济发展职能,中牟县作为行政区负责社会事务管理,行政区划保持不变。
这一创新绝非简单的“加挂牌子”。
它标志着中牟从传统县域治理,向“功能区+行政区”双轨协同的深层转型。
中牟新区聚焦创新驱动、文旅融合、先进制造、城乡融合、郑开同城五大定位,以轻装上阵的姿态集中资源发展经济;
中牟县则继续承担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职能,确保公共服务不脱节。
与此同时,2025年1月,中牟县撤销九龙镇设立九龙街道,管城回族区撤销圃田乡设立圃田街道,进一步推动了城镇化进程中的内部治理优化。
区划改革的成效正在显现。
2021年,中牟县地区生产总值达448.2亿元,连续5年入选“最美中国榜”,获评全国“文旅融合发展优秀城市”、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中牟新区的设立,更被视为郑州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为郑开同城化注入了新的制度动能。
四、历史启示:区划调整的逻辑与限度
回望中牟两千余年的区划变迁,可以提炼出三条清晰的历史逻辑。
其一,区划调整服务于区域协同战略。
从1983年划归郑州以拓展省会腹地,到2024年“区县合一”以推进郑开同城化,中牟的每一次区划变动,都是区域发展战略在基层的制度化表达。行政区划始终是动态响应国家与区域发展需求的治理工具。
其二,历史惯性与现实创新之间存在张力。
中牟两千年的县制传统构成了深厚的历史惯性,但“区县合一”的创新体制打破了这一惯性,在不改变行政区划的前提下实现了功能区的高级别管理权限。
这种“折中选择”既尊重了历史延续性,又回应了现实发展需求,为全国“撤县设区”收紧背景下的区划改革提供了新范式。
其三,区划调整是手段而非目的。
中牟从传统农业县到国家级示范区、文旅融合优秀城市的跨越证明,行政区划改革的意义不在于换一块牌子,而在于打破制度藩篱、释放发展活力。
“区县合一”之所以能产生实效,是因为它与郑开同城化战略、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配套改革同步推进。区划调整是撬动发展的杠杆,而非发展本身。
中牟地处郑州与开封之间,素有“一肩挑两市、一路通三城”之称,是郑州都市圈、郑开同城化战略的核心节点。
未来,如何在“区县合一”的框架下进一步理顺功能区与行政区的权责边界,如何在尊重千年县制传统与推进治理现代化之间寻求平衡,将是中牟乃至整个郑开走廊面临的共同课题。
千年古邑的边界之变,仍在以创新的方式继续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