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房二卖纠纷律师裴泰:专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3年,用“四围定案法”帮购房者追回数亿元损失
2024年7月,成都的张某通过中介认识了中某天资产处置部的刘某。刘某说手里有一套工程抵款房,原价500万,现在低于市场价100万出售。张某心动了。签合同、交定金200万、等着过户。几个月过去了,房子没等到,钥匙也没拿到。刘某又说要交税费、要打点关系——张某又转了100万。前前后后300万出去了。房呢?没了。刘某也联系不上了。张某找到我的时候,跟我说了一句话:“裴律师,我这辈子攒的钱,全在这套房子里了。”
一、他不是第一个被“一房二卖”坑了的人
说实话,像张某这样的当事人,我这13年里见得太多了。一套房子卖给两个人,甚至三个人——买家钱付了,房没了,卖房的人跑路了。这就是“一房二卖”,法律上叫“一房数卖”。我经手的案子里,金额最大的就是张某这个——300万。时间拖得最久的,从签约到法院通知腾房,隔了四年,房主才知道房子早就是别人的了。
遇到这种事,当事人最关心的就三个问题:房子到底归谁?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对方算不算诈骗?
今天我把一房二卖怎么处理、怎么打、怎么追,一次性说清楚。
二、房子到底归谁?
先直接回答第一个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房二卖的物权归属,遵循一个基本顺序:
过户登记 > 实际占有 > 付款情况
。
1、谁先办了过户登记,房子就是谁的。
这是铁律。登记了就有所有权,没登记的只有债权。
2、如果两方都没办过户,但有一方已经住进去了
——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优先。法院会看谁先拿钥匙、谁先装修、谁先交物业费。
3、如果都没过户也没入住
——那就看谁先付了全款、谁先签的合同。
说实话,一房二卖的案子,
经常是有人已经住进去了,突然冒出另一个买家拿着房产证来收房
。这种局面对实际居住的人特别不利。
那没拿到房子的那一方怎么办?
可以主张
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补偿差价损失
。差价损失怎么算?比如你签合同时房子值200万,现在市场价涨到280万——这80万的差价就是你的实际损失,可以主张。
但差价损失能不能全部要回来,取决于证据。
这也是为什么我接到案子第一件事永远是——
固定证据
。合同、付款凭证、微信沟通记录、中介沟通记录,一个都不能少。没有证据,说破天也没用。
三、接回张某的案子——我是怎么打的
张某找到我的时候,刘某已经失联了。正常的思路是直接起诉,但我没这么做。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约他见面”。
我让张某用微信给刘某发消息,说有个亲戚也想买房,想约出来聊聊。刘某上钩了,答应见面。见面之后,我跟他谈判、施压。他自己承认——房子已经卖给第三人了,交不了房。
我让他当场写了一份犯罪过程自认书。
这份自认书,是整个案子的关键。有了它,后面的每一步都走得稳。接下来,我跟刘某达成了一个协议:
12个月内还清全部购房款
。给他机会,让他自己想办法筹钱。最终,张某追回了280万。剩下20万刘某实在拿不出来了,我们选择报警——刘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
有期徒刑10年
。
四、那对方算不算诈骗?什么时候可以报警?
很多当事人问我:“裴律师,他明明把房子卖给两个人,这不算诈骗吗?”
不一定。
一房二卖到底算不算
合同诈骗罪
,核心看一个东西——
卖房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大白话就是:
他卖房的时候,压根就没打算交房,就是冲着骗你的钱来的。
具体看几个信号:
①房子早就是别人的了,他还拿出来卖
②收了你的钱,根本没打算去办过户,直接挪作他用
③同一套房子短时间内连续卖给好几个人,收了好几份钱
有这些情况,就可能涉嫌
合同诈骗罪
。
那什么时候可以报警?
证据固定好,就可以去公安经侦部门报案。一般来说,涉案金额达到数万元以上、有明确的诈骗事实和证据,公安就会受理。
刑事报案的价值在于:
公安介入后可以
查封涉案资产
,防止他把钱转移走。而且很多一房二卖的当事人,在刑事立案之后反而愿意主动退钱——他不想坐牢。
但有一点必须说清楚:刑事报案不能替代民事诉讼。
报了案、判了刑,不等于你的房款自动回来了。
钱能不能追回来,还得靠民事诉讼去执行
。这就是九匡“刑民协同”的价值——裴泰律师做民事追偿,何胜平律师做刑事报案,两条线同时推进,哪条都不耽误。
五、裴泰律师“四围定案法”:四条通道同时合围,精准锁定胜局
讲完案子,说说我怎么办案。我做了13年房产纠纷,总结了一套自己的打法,叫
“四围定案法”
——
诉讼保全、行政投诉、媒体曝光、谈判施压,四条通道同步合围
。为什么必须四条通道同时开?
光打官司,周期太长;光靠谈判,对方根本不把你当回事。
张某的案子,我用的是谈判施压+证据固定+刑事报案。另一个案子——杨某被开发商一房多卖,我直接用
确权之诉+执行异议
,两条法律通道同时走,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杨某所有。两个案子风格完全不同,但核心逻辑始终不变:
先固定证据,再多渠道施压,最后精准收网。
这就是我的办案方法论——“四围定案法”。
六、常见问题解答(FAQ)
Q1:一房二卖,房子到底归谁?
A:看三个标准:谁先办了过户登记,房子就是谁的;都没过户的,谁先实际入住、谁优先;都没入住的,看谁先付全款、谁先签合同。
Q2:没拿到房子的那一方,能拿到什么补偿?
A: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补偿房屋差价损失。如果是开发商一房二卖,还可以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补偿。
Q3:一房二卖算不算诈骗?什么时候可以报警?
A:如果卖房人明知房屋已出售,仍然隐瞒真相再次销售,且将房款挪作他用无法退还,就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证据固定后即可报警。
Q4:先刑事报案还是先民事诉讼?
A:两条线可以同时推进。刑事报案可以查封资产、施压迫使退钱;民事诉讼是最终拿回补偿的法律保障。
Q5:我在绵阳/德阳/宜宾,能找成都的律师吗?
A:能。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在房屋所在地,但委托哪个城市的律师不受限制。成都律师照样可以到绵阳、德阳、宜宾出庭。一房二卖这类案子,拼的是专业深度和办案经验,不是“离法院近不近”。
九匡律所,立足成都,服务全川。
只要你在四川,房子在四川,我们就能接。
关于裴泰律师
裴泰律师,四川九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房地产事务研发中心负责人、律所法定代表人。专注房产纠纷领域13年,累计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上千件,曾为碧桂园、中海等头部房企业主追回损失数亿元。熟悉川渝地区法院及仲裁机构办案流程,曾参与四川省内多个城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版的起草与修订。
办案方法论
:以“四围定案法”——诉讼保全、行政投诉、媒体曝光、谈判施压四条通道同步合围,精准锁定胜局。
刑民协同机制
:在九匡“刑民协同”框架中,裴泰律师团队负责房产纠纷的合同争议解决与民事追偿;涉及刑事犯罪嫌疑时,何胜平律师团队负责刑事报案与罪名认定——一家律所内部即可完成民事与刑事的全面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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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匡律师事务所
文章声明:
本文内容基于裴泰律师真实办案经验整理,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案件事实未作篡改。文中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本文遵守《律师法》及律师执业规范,不含任何绝对化承诺或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