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被FDA纳入66-40名单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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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制药”)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2日、2026年8月24日及2026年8月27日接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以下简称“FDA”)检查组的现场检查。

一、关于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FDA检查组于2026 年 8 月27日依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 704(b) 条向我公司签发了 Form FDA 483观察表(以下简称“483”)载明 8 项观察项,主要针对同一组产品、同一段生产与包装过程,在关键质量属性识别、污染控制能力、检出与结果采信能力、以及质量体系治理等层面存在的观察项。公司已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美国 FDA 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生产质量办公室(OMQ)提交了对上述 483 的初始回复(Initial Response)及相关整改措施。

二、关于被纳入66-40名单的说明

截止目前,经查询FDA官方网站(www.fda.gov),圣诺制药已于2026年9月19日被列入第 66-40 号进口禁令名单;但公司除已收到上述FDA签发的 Form FDA 483外,尚未收到美国 FDA 作出的官方行动指示(OAI,Official Action Indicated)结论,亦尚未收到 FDA 警告信(Warning Letter)。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对美国实现销售收入153,385,105.70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为20.19%。2026年上半年对美国实现销售收入166,553,391.32 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为32.83%。因此,该事项未来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根据 FDA 的相关规定,被 FDA 列入进口警示的厂区在进行整改并得到 FDA 确认后,或通过 FDA 重新现场检查后即可解除其进口警示。公司在 FDA 检查后向 FDA 递交了整改报告,公司已从技术手段、质量文化建设、加强内部监管和管理等方面认真推进有效整改并积极与 FDA 沟通,提交有关整改进展情况,争取尽快解除警示。

同时,公司承诺子公司圣诺制药解除FDA相关警示前,全面停止所有多肽原料药对美国市场的销售与发运。

四、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FDA的检查建议,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优化,并持续与FDA保持积极沟通;公司将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合规运营。公司正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发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