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文旅市场价格及经营行为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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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文旅经营主体:

“品质文旅、服务至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文旅服务质量,营造公开、诚信、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现倡议如下:

一、 坚持诚信经营,合理制定节日价格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恪守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强化行业自律,自觉履行责任,切实维护双节市场稳定。

二、 严格明码标价,保障价格信息透明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OTA平台、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全面、如实、清晰公示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严禁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二)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严格按照约定价格和服务标准履约,严禁以房源紧张、系统故障、节日调价等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强制临时加价,杜绝坐地起价、强制退单后高价重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清晰标示菜品名称、价格、计量单位等信息,收费纸巾、餐具等物品要在显著位置标明价格。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应标明当日价格,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表述,杜绝欺客宰客。

(四)旅游景区(点)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依据、投诉电话及各项票价优惠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不得将门票、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不得强制代收任何费用。景区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等延伸服务均应明码标价,严禁违规搭售或强制交易。

(五)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要明确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附加协议,杜绝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和隐性消费陷阱等行为。

(六)其他相关经营主体要认真履约,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按规定明码标价,真实、准确、完整标示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内容,杜绝强买强卖。

三、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各经营主体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本倡议书要求,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即知即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文旅部门将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规依法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陇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