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新疆中昆仑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非法采矿活动

旅游资讯 3 0

新疆中昆仑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3.2万平方公里,位于昆仑山系北坡,青藏高原的北部边缘,新疆且末县南部,东与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邻,南与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接壤。该保护区的原始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好,是藏羚羊、藏野驴、野牦牛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重要栖息地之一,也是车尔臣河源头,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科研价值和保护价值。近年来,且末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持续组织公安、自然资源、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单位加强对该保护区的管控,打击非法穿越、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取得较好成效。但是,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绕道等形式进入该保护区内从事非法活动。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该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在保护区内非法穿越、非法采矿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进入新疆中昆仑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穿越、探险等非法活动,严禁在保护区内实施非法采矿、采石等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进入保护区。

二、且末县将持续加大执法巡查、管控力度,依法查处、打击非法穿越及在保护区内开展任何形式的非法采、探、盗等活动,一经查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对因非法进入保护区,从事非法采矿活动造成保护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执法部门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四、保护区为无人区,没有网络覆盖,且暴雨山洪多,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对因非法进入保护区、非法采矿活动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责任事故,由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擅自进入保护区引发救援的,由当事人、组织者自行承担救援费用。

依法按程序办理通行证件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相关组织、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社会各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进入保护区的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守护新疆中昆仑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植物、自然资源等,守望好绿水青山,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自然财富。

监督举报电话:0996-7622557

且末县中昆仑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