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夜间旅游消费新动能——厦门夜间旅游消费提质升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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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旅游消费连接文化、旅游、商业、餐饮、演艺、体育等多种业态,既能延长消费时间、拓展消费空间,又能通过跨场景联动提高游客停留时间和消费频次,是扩大内需、提振服务消费的重要抓手。厦门作为滨海旅游城市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近年来旅游、演艺和夜游市场持续升温:2025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4447.17万人次、同比增长12.7%,实现游客旅游总花费2135.77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过夜游客7619.86万人次、占游客总量的52.74%;全年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65场,吸引观众超过110万人次,带动综合经济效益106.3亿元。总体看,厦门夜间旅游消费已由起步培育进入提质增效阶段,当前的主要问题已不再是"有没有夜间消费",而是如何把资源优势、客流优势和政策优势转化为稳定、持续的消费增量。

夜间旅游消费由"聚人气"向"增消费"转变,结构性矛盾亟待破解

厦门夜间消费的产品、空间和政策体系已初步成型:鹭江夜游、环鼓夜游等海上夜游产品持续扩容,中山路、沙坡尾、园博苑、集美新城等消费节点不断丰富,元宇宙数字街区、"文保奇妙夜"、海上灯光秀、数字实景秀等沉浸式体验加快成长,消费空间由传统岛内核心商圈向岛外市域范围延伸。但从消费增长的角度看,仍存在三个较为突出的结构性矛盾。

一是"人气旺"与"消费深度不足"并存。演唱会、赛事、夜游和热门街区能够形成短时间、大规模客流,但与住宿、购物、夜间休闲等场景衔接仍不充分,一些游客仍停留在"看一场演出、吃一顿饭、住一晚"的浅层消费。

二是"场景多"与"高品质供给不足"并存。夜景观光、灯光秀、游船、市集餐饮等产品较多,但具有厦门文化辨识度、能够形成付费体验和复游动力的内容仍显不足。

三是"项目多"与"系统运营能力不足"并存。部分夜间项目依赖节庆活动、政府补贴或短期流量,跨企业、跨片区、跨业态的消费组织仍较弱,市场化运营、内容更新和消费数据应用能力有待提升。

因此,下一阶段不宜继续停留在简单增加夜市、灯光和活动数量,而应更加关注游客停留时间、消费频次、客单水平和跨场景消费能力,推动夜间旅游真正由"聚人气"转向"增消费"、由"做项目"转向"做运营"。

以消费转化为导向,培育夜间旅游消费新增长点的五个着力点

一是完善演艺流量转化机制,做大"票根+"全链条消费。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和体育赛事已成为厦门最具爆发力的客流入口。要依托"乐游厦门"等现有平台,将票务信息与夜游、景区、住宿、餐饮、购物、交通等消费权益整合,形成"一票识别、一端查询、一键领取、一码核销"的消费机制;把优惠重点由"打折"转向"延长停留",按演出前、演出后和次日三个时段设计产品,把"一张票"延伸成"一晚消费"乃至"两日微度假";针对奥体中心等大型场馆培育"散场后经济",推动酒店从"住宿终点"变为夜间消费入口,使演艺经济由"流量入口"成长为城市综合消费入口。

二是推动滨海夜游由"看夜景"向"消费夜生活"升级。围绕"海上花园"城市特质,系统梳理海上丝绸之路、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侨乡记忆和闽南海洋生活等内容,按航线形成差异化文化主题;把游船由交通式观光空间改造成复合型消费空间,嵌入轻量演艺、主题餐饮、非遗体验和文创零售,发展精品夜航、主题音乐航次等升级产品;推动"船上消费"与"岸上消费"联动,将和平码头、鹭江道、中山路、沙坡尾等岸上空间纳入产品设计,使游船成为连接滨海商圈和夜间消费场景的节点;建立年度主题、季度内容、节庆限定产品相结合的常态化内容更新机制,把滨海自然优势转化为持续更新的"海上夜生活"品牌。

三是推动历史文化街区由"网红打卡地"向"文化消费目的地"转型。以中山路等重点街区为载体,对骑楼、侨批、老字号、闽南民俗等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梳理,按照街巷空间设计连续故事线,让整条街讲清楚具有厦门特色的城市故事;由"活动进街区"转向"内容常驻街区",形成固定演出时段、固定互动点位和稳定节目表;完善招商和业态引导,提高本地原创餐饮、非遗体验、文创设计、精品演艺等特色业态比例;开发微演艺、工作坊、文化体验课、主题文创等"可购买文化",使"看文化"进一步转化为"体验文化、购买文化"。

四是优化市域夜间消费空间组织,培育差异化增长极。构建"核心区提质、增长极做强、社区型消费补充"的三级结构,思明、湖里、集美、翔安分别按照滨海文化、滨海潮流、青年潮玩与演艺、演艺外溢与特色夜食等方向差异化分工,避免各区重复建设相似夜市和灯光项目;围绕演唱会、赛事、灯会等高流量事件提前设计"夜间消费第二站",以可购买的线路和产品引导岛内外客流互导;实行与客流热力、演艺档期相匹配的灵活夜间交通组织,探索主题巴士、活动接驳、预约公交等低成本方式;依托商圈、高校、产业园和新城社区培育"15分钟夜生活圈",发展小型演艺、夜读、运动休闲和社区市集等居民高频消费产品。

五是以数字技术重构消费体验,推动政府角色由"办夜经济"转向"搭平台"。坚持"IP引领,内容先行、技术适配",对历史街区、文保建筑、滨海航线等项目先明确文化主题和付费产品,再选择AR、XR、AI数字人等适配技术;对经市场检验的数字光影、AR互动和实景演艺项目,重点测算设备折旧、内容更新、付费率和复游率,优先支持轻资产、内容可更新、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项目;把数字打卡、互动游戏与商圈优惠、文创兑换等权益关联,形成"内容体验—行为参与—商业转化"的逻辑闭环。同时,政府应更多承担规则制定、公共服务和资源协调职责,依托现有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统筹协调,对夜间经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把财政支持由"补建设、补活动"转向"奖绩效、奖运营",探索"国企平台+专业团队+市场商户"的合作机制,并建立以夜间消费额、客单价、过夜率、跨业态消费率、票根核销率、复游率为核心的监测评价体系,让资金和政策精准投向真正带来消费增量的项目。

结语

厦门发展夜间旅游消费已经具备较好的资源、客流、产品和空间基础,下一阶段真正需要提升的,是将资源、流量和场景转化为持续消费的能力。面向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目标,应以消费导向和市场导向为牵引,把提高游客停留时间、消费频次和消费附加值作为夜间旅游提质增效的重要尺度,推动政府角色由"办活动、建项目"转向"搭平台、优环境",推动经营主体由单点经营转向协同组织消费,推动夜间旅游由"流量经济"向"留量经济"转变,使夜间旅游消费由文旅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成长为提升城市消费能级、培育市域消费新增长点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