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艾米丽·福斯特,今年三十八岁,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谁能想到呢?一个在加州住了大半辈子的人,如今每天清晨拎着环保袋,站在成都一个菜市场的摊子前,用地道的中文问:“大姐,今天空心菜好多钱?”
这一切,得从去年秋天那趟旅行说起。
我老公戴维是软件工程师,他的公司跟成都有业务往来,需要他去出差两周。他突发奇想,建议把八岁的女儿莉莉、六岁的儿子本杰明一起带上,权当让孩子开开眼界。我当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谁能料到,这个随口的决定,竟让我们全家的人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初到成都的那个清晨,拉开酒店窗帘的一瞬间,我彻底愣住了。两排金黄的银杏树在晨光里闪闪发亮,早点摊冒着白花花的热气,骑电动车的、遛鸟的、买菜的,街上处处透着一股活气。莉莉把脸贴在玻璃上大喊:“爸妈快来看!”我探头一瞧,心里冒出个念头:这座城市,好像跟我想象中的中国完全两样。
接下来十二天,我们一家像掉进了蜜罐子。熊猫基地里,莉莉第一次见到活的大熊猫,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眼圈都激动红了。宽窄巷子里,红糖糍粑、三大炮、蛋烘糕、钵钵鸡,一路吃过去,本杰明舔了口串串上的辣油,舌头伸得老长,半瓶水灌下肚后蹦出一句:“还要!辣,但好吃!”惹得我们前仰后合。
真正的重头戏是那顿成都火锅。红彤彤的锅底翻滚着,辣椒花椒密密麻麻浮在油面上,我壮着胆子把毛肚“七上八下”涮了涮,送进嘴里——天哪,那滋味,像有一根火柴“嚓”地点亮了我整个人。我扭头对戴维说:“咱们以前在美国吃的,怕都是假火锅吧?”他嘴里塞着鸭血,一个劲儿点头。
原计划两周的行程,硬是被我们拖成了十七天。青城山脚下的农家乐,老板娘搬出一袋橘子让我们随便吃,一家人坐在竹椅上剥橘子看星星。山里的夜黑得纯粹,星星密得像撒了一把碎钻。戴维忽然冒出一句:“你有没有觉得,在这儿,时间变慢了?”我咬着一瓣酸橘子,酸得眯起眼,酸里又透着一丝说不清的甜。黑暗中,莉莉小声问:“爸爸,我们能不能晚点回家?”
哪知道,这一“晚”,就晚成了永远。
回到旧金山的那晚,一推开家门,我的心就沉了半截。家还是那个家,颜色却像褪了一层,灰扑扑、冷清清,连空气都仿佛凝固了。第二天早饭,煎蛋、培根、烤面包摆了一桌,四个人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叉子在盘子里拨来拨去,谁也没胃口。
一开始我以为是旅途劳累。哪成想,一个礼拜过去,情况越发糟糕。意大利面、披萨、奶酪通心粉,我变着花样做,孩子们却顿顿像在完成任务,扒拉两口就说饱了。有天夜里,戴维盯着天花板忽然开口:“艾米丽,我吃不下饭。”“我也是。”我答。他沉默半晌,说了一句让我手里的叉子停在半空的话——“要不,咱们搬去中国住吧?”
那一晚,我们聊到了凌晨三点。
你可能会问:就因为几顿饭,值得把家都搬了吗?说来惭愧,起初我也觉得自己疯了。可日子一天天过,我越来越频繁地站在厨房里发呆,脑子里全是中国早市的蒸笼、扎成捆的豌豆尖。有一次切洋葱走了神,手指都见了血。全家去光顾了八年的意大利餐厅,熟悉的味道在我嘴里竟变了色,从暖色变成了灰色。戴维说得扎心:“在这里,你笑得很用力,劲儿却不大。在成都,你什么都没做就笑了。”这话戳中了我的泪点,原来失眠的不止我一个。
想清楚之后,现实问题排山倒海地压过来。我辞掉了干了六年的市场总监工作,老板听完沉默了整整五秒,末了在欢送会上说我是“他见过最理性的疯子”。戴维申请内部调动去了成都分公司,薪水砍掉三成,他眉头都没皱一下。圣何塞的房子还有十几年贷款,卖要亏本,思来想去决定先租出去。最让我肝肠寸断的,是把养了七年的金毛犬巴迪送到闺蜜的农场,那天我蹲在车前哭了十分钟。
孩子的反应倒让我们哭笑不得。莉莉只问了句“那里有熊猫吗”,听说周末就能去,立马点头答应。本杰明更干脆:“那边饭好吃吗?”“好吃。”“行。”我们在床上翻来覆去纠结了无数遍的难题,俩孩子三秒钟就拍板了,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大半年的手续办下来,签证、入学、搬家,签的字比我前半辈子加起来还多。出发前夜,空荡荡的客厅里只剩几个纸箱,戴维把我揽过去:“走,因为咱们的胃已经不在美国了。”
第二次落地成都,身份从游客变成了居民,心境天差地别。头一回买菜,我站在摊子前手足无措,胖大姐叽里呱啦一通四川话,我云里雾里。她干脆用手比划,我连蒙带猜买齐了菜。临走时,她忽然往我袋子里塞了一把香菜:“送你的,你是外国人,第一次来,尝尝。”我拎着袋子站在市场门口,鼻子一酸。这份“不拿你当外人”的热乎劲儿,我在美国活了半辈子,哪儿找去?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住下没几天,邻居端来一盘自家包的饺子,说是“欢迎邻居”。戴维带本杰明坐地铁,一位老太太起身让座,还塞给孩子一个橘子。戴维感慨:“这个橘子,比五星级酒店的服务都暖。”
最难熬的是头两个月的语言关。有次去物业交水电费,工作人员说了一串话,我一个字没听懂,脸憋得通红。人家看出了我的窘迫,默默拿出纸笔,把费用一项项写清楚推过来。当晚回家,我一口气在手机上背了四十个生词。戴维回来打趣:“你今天受刺激了?”“对,刺激得正好。”他二话不说坐下来陪我一起学。莉莉见状也搬来小本子,本杰明有样学样,画了个太阳,旁边歪歪扭扭写了个“日”字。窗外飘着烧烤香,屋里灯暖黄的,一家四口围着一张桌子各学各的,那画面,我一辈子忘不了。
我有个习惯,每天睡前记一件当天的“小事”。第三天,莉莉的老师留下来多教了她五个词;第十五天,本杰明跟楼下的小宇不用说话也能一起荡一小时秋千;第三十二天,卖水果的大爷给迷路的戴维手画了一张地图;第五十天,我用纯中文点了四个菜,外卖盒上贴着一张手写纸条——“吃好”。第六十天,莉莉背出了人生第一首诗:“床前明月光”,发音不标准,得意劲儿却十足。翻着这些记录我明白了,我们不是在熬日子,是在过日子。
一晃十个多月过去了。如今莉莉能背三首唐诗,会在超市帮我问价;本杰明跟小宇成了铁哥们,涮毛肚面不改色,吃完还“哈——”地喝口冰豆奶;戴维周末爬山、喝茶、参加中文读书会,人瘦了,气色倒比在加州时好得多;我呢,学会了做担担面、回锅肉,菜市场大姐早记住了我的口味,最新鲜的西红柿永远给我留在最上面。
前几天在鹤鸣茶社,盖碗茶续了三道水,戴维放下报纸问我:“你后不后悔?”
“后悔。”我端着茶说。他一愣。
“后悔,没早几年来。”
他笑弯了眼,在我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周围的成都人该喝茶喝茶,该嗑瓜子嗑瓜子,没人多看我们一眼,人家忙着琢磨晚上吃啥呢。
那晚做回锅肉时,厨房里香气四溢,莉莉和本杰明为“橘子到底会不会说话”吵翻了天。戴维系着熊猫图案的围裙在旁边切蒜末,忽然说:“我当初想的是,总有一天,我们会在一个地方,因为一把香菜被记得,因为一声‘吃了吗’被问候。”
“然后呢?”
“然后,我们到了。”
窗外,路灯一盏接一盏亮起来,豆花儿的叫卖声悠长悠长。千万扇亮灯的窗口里,有一扇属于我们。那扇窗里,一个美国家庭正真真切切地过着中国日子——
胃在成都,心在成都,家,也就在成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