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净化旅游消费环境,规范各类经营主体价格经营与市场竞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文旅领域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整治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恶性竞争等乱象,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诚信透明、公平有序、放心舒心的文旅消费环境,助力盘锦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一、广泛提醒告诫,压实主体责任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市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关于规范“五一”“端午”期间节日消费和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同时向全市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发放提醒告诫函2000份,要求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坚持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经营原则,自觉履行价格自律、公平竞争主体义务,主动维护市场秩序。
二、开展监管执法,严查违法行为
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文旅领域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场所进行检查。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捆绑销售门票、交通服务、游乐项目,变相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星级酒店重点检查在线上线下经营宣传中,虚构、夸大酒店星级等级,使用过度美化、与实际场景不符的虚假照片、视频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配套服务、配套设施、住宿权益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旅行社重点查处以“低价游”“特价团”等超低价格诱导消费者参团,后续擅自缩减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变更行程安排、拒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三、畅通维权渠道,快速化解矛盾
充分发挥12315、12345平台作用,对涉及文旅领域投诉举报,做到“快受理、快核查、快处置、快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文旅领域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整治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恶性竞争等乱象,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文旅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