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线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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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线索的通知

为落实《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开展巴彦淖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前期重点线索征集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征集濒危、小众、民间隐匿的非遗资源线索。

一、征集范围与排除情形

3、传统舞蹈:民俗节庆舞蹈、祭祀舞蹈、乡土特色民间舞蹈;

4、传统戏剧:地方小戏、民间戏种、传统剧目及民间表演形态;

5、传统曲艺:说书、弹唱、道情、快板、说唱等民间曲艺形式;

6、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间传统武术、民俗竞技、传统游艺;

7、传统美术:剪纸、刺绣、泥塑、木雕、石刻、编织、彩绘、民间纹样技艺等;

8、传统技艺:传统食品制作加工技艺、酿造印染、农耕技艺、器具制作、古建筑营造修缮、手工工艺等;

9、传统医药:民间理疗技艺、草药炮制、民俗养生、传统诊疗技法;

10、民俗:岁时节令、婚丧嫁娶、祭祀礼仪、民间集会、行业习俗、乡土规约。

(二)不予征集收录情形

1、已列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名录、档案资料完整规范的,不再重复征集;

2、无传承脉络、虚构杜撰、无活态存续的内容不予收录。

二、线索征集基本标准

1、真实性:项目真实存在,可实地核查、历史源流可追溯;

2、传承性:具有世代传承特征,有传承人群体,存在活态传承实践;

3、地域性:具备鲜明河套地域、民族、乡土文化特色;

4、价值性: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或社会研究价值;

5、稀缺性:优先征集隐匿民间、记载残缺、传承人高龄、濒临失传的濒危重点资源。

三、征集时间及后续安排

请广大群众将符合以上要求和标准的非遗线索于2026年9月15日前报送至我局,我局将组织专家及基层文化站,对甄别筛选后有保护价值的非遗线索开展全面普查,落实统一采访提纲、音视频采录技术标准,开展入户访谈、口述史采集、技艺全过程拍摄,完成抢救性资料留存。

四、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