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
天津市和平区发布公告
9家旅行社被处罚
关于对未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且拒不改正的旅行社予以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各相关旅行社:
经查,我局前期已就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存问题依法公告责令改正,截至整改期限届满,你单位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也未提交相应银行担保,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因我局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你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相关法定权利:
一、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吊销你单位《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拟作出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如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申请听证,请于本公告送达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期间,你单位可到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领取书面文本。
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 年 8 月 10 日
未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且拒不改正旅行社企业名单(9 家)
1.天津天新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TJ00494);
2.天津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TJ00521);
3.天津市交通集团一运客运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TJ00042);
4.天津神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TJ00100);
5.天津金恒通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TJ00285);
6.天津中航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TJ00322);
7.天津海之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TJ00348);
8.天津白马旅游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TJ-100017);
9.天津爱行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TJ-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