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预告】2026呼和浩特“渔乐周末”休闲垂钓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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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至5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星辰逸园水上垂钓区,一场面向全家的休闲垂钓嘉年华,静候你的到来。

一场“全民参与”的垂钓盛会

本次大赛由呼和浩特市体育局与玉泉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是2026年全市全民健身系列赛事的核心活动之一,更是“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鲜活样本。

赛事面向全国18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钓鱼爱好者,个人赛限报140人,覆盖老中青三代。无论你是身经百战的老手,还是跃跃欲试的新人,都能在这片生态水域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

这场比赛的含金量,看这里

比赛地点选在玉泉区星辰逸园水上垂钓区。这里是国家2A级旅游景区,三湖相连、垂柳依依、亭台楼阁临水而立,是塞北难得的水乡意境,垂钓体验感直接拉满。

比赛为休闲垂钓协会三类赛,比赛项目为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比赛钓具自备,限用4.5米手竿,有效鱼种为鲤鱼、鲫鱼、草鱼。

奖励同样诚意满满:赛事总奖励税前3万元,奖励总成绩前三十名,还设置了老骥伏枥奖、巾帼英雄奖。前三名更有羯羊大奖——把“草原味道”带回家!

不止比赛,更是一场周末嘉年华

这场赛事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不只是一场比赛,更是一个全家出游的周末去处。

赛事期间,玉泉区文艺展演、文旅特产市集同步开启:欣赏乌兰牧骑马头琴齐奏、呼麦、草原长调,品尝烧卖、手扒肉、特色奶制品,还能逛非遗文创、了解大召无量寺、塞上老街等文旅资源。

带娃家庭别错过儿童垂钓体验区:亲子垂钓、趣味垂钓小课堂,让孩子在安全员的守护下,感受垂钓的乐趣。园区内还有露营烧烤区、四合雅院住宿、千秀光影夜间活动,白天比赛观展、夜晚观演露营,精彩不停歇。

如何报名?看这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3日16:00

报名方式:通过“奥动赛事”微信小程序线上报名

赛事服务费:每人260元(含礼品包一份、保险一份、竞赛日午餐和晚餐及饮用水)

活动时间:2026年9月4日 报到、开幕式

2026年9月5日 比赛、颁奖仪式

活动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星辰逸园水上垂钓区

参赛对象:全国18-70周岁、身体健康的钓鱼爱好者。

名额有限,报满即止。这个初秋,带上家人朋友,来呼和浩特“渔乐周末”,把快乐和惊喜一起钓上岸!

9月4日至5日,星辰逸园,我们不见不散!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休闲垂钓协会(CRAA)

二、主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呼和浩特玉泉区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四、协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星辰逸园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钓鱼协会

乌兰察布市钓鱼运动协会

五、运营单位

北京奥动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六、支持媒体

快乐垂钓频道、四海钓鱼频道、光明网、中国网、抖音、快手、腾讯、搜狐、中华网视频、网易视频、哔哩哔哩等超50家媒体。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各级地方媒体。

七、赛事类别

休闲垂钓协会三类赛。

八、参赛人员

全国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限报140人。

九、活动时间

2026年9月4-5日

十、比赛地点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星辰逸园水上垂钓区。

十一、比赛项目

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有效鱼:鲫、鲤、草鱼)

十二、竞赛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比赛进行一天。分为预选赛和决赛两个赛程

(二)预选赛: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分为A、B两组,进行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两场比赛,每场比赛时间70分钟。A、B两组每组前35名进入决赛。

(三)决赛:进入决赛的70名参赛选手通过抽签进行两场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每场比赛时间70分钟。

(四)预选赛和决赛均采用分区积分竞赛制,按参赛选手两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个人单场积分、总重量直至抽签决定名次,个人单场积分更优、总重量更重者排名靠前。

(五)本次比赛饵料自备,饵料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2.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

3.饵料实行总量控制,用饵总量每人每小时应小于1kg,用饵总量是指所有粉饵和添加剂。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赛事总奖励税前3万元,奖金奖励总成绩前三十名及巾帼英雄奖、老骥伏枥奖获得者,获得奖金的参赛选手须依法纳税。具体奖励如下:

第一名:奖金10000元+羯羊一只(60斤左右)、奖杯、奖牌、证书。

第二名:奖金4000元+羯羊一只(40斤左右)、奖杯、奖牌、证书。

第三名:奖金1000元+羯羊一只(30斤左右)、奖杯、奖牌、证书。

第四名:奖金800元、奖牌、证书。

第五名:奖金600元、奖牌、证书。

第六名至第十名:奖金400元、奖牌、证书。

第十一至二十名:奖金300元、证书。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奖金200元、证书。

老骥伏枥奖(60岁以上成绩最好的参赛选手)一名:奖金500元。

巾帼英雄奖(成绩最好的女性参赛选手)一名:奖金500元。

十四、赛事服务费及报名、报到

(一)赛事服务费:260元/人,组委会为参赛选手提供报到礼包一份、保险一份、组委会提供5日当天的午餐和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报名方法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16:00

(三)报到

参赛选手请于2026年9月4日18:00-19:00到呼和浩特玉泉区星辰逸园报到。

十五、裁判员

本站赛事总裁判长、成统裁判和分区裁判长统一选派国家级、省一级裁判员担任,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六、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当场参赛的参赛选手对其他当场参赛选手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其他任何人无权进行举报。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选手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七、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提前购买个人意外事故保险,否则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十八、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九、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二十、竞赛日程安排

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出示黄牌)。

(二)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他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

(三)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四)上报休闲垂钓协会追加处罚。

二、参赛选手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一)钓箱(或其他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竿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或其他钓具)放在指定位置,参赛选手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四)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

(五)参赛选手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六)参赛选手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七)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八)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九)比赛中参赛选手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选手。

(十)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一)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十二)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三)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影响他人比赛的物品。

(十四)参赛选手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十五)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参赛选手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六)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七)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和使用,参赛选手必须遵守。

(十八)参赛选手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参赛选手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他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参赛选手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

(三)参赛选手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使用组委员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四)参赛选手应坚持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五)参赛选手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遛鱼区域影响其他参赛选手比赛。

(七)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八)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

(九)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十二)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PK赛压哨鱼必须解鱼入护,禁止强行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需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需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

(十三)比赛结束,未计量前,参赛选手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四)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五)参赛选手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参赛选手、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六)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和使用,参赛选手必须遵守。

(十七)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十八)参赛选手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参赛选手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本场为非公饵的比赛,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违禁饵料。

(三)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四)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五)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参赛选手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休闲垂钓协会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四)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五)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六)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