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207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203名,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21,582,076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1.18%。公司在任董事12人均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剑峰先生、其他未担任董事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2名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A股72130360799.96142234000.0309550690.0077
本次会议审议的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和普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晓风、刘臻见证,律师出具的结论意见显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备查文件包括: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GLO2026CD(法)字第08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