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
进入告庄西双景景区载客运营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旅客、市民们:
告庄西双景作为西双版纳州热门旅游景区,客流车流高度集中,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游客的出行安全,加强景区的交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运营行为,规范交通秩序,确保告庄西双景景区道路安全与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告庄西双景景区管理公约》,禁止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进入景区内部非法载客运营。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时间
全天24小时。
二、禁止对象
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即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四轮机动车)在景区内部从事载客运营的行为;景区内商户用于货物运输、物流配送等生产生活所需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可正常通行;救护、工程救险、应急救援、军队、警务、消防、城市管理、邮政、快递、环卫等特种车辆和城市公共服务车辆,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三、禁止区域
告庄西双景景区全域。
四、处理措施
1.对违反通告内容的驾驶人员,将移交执法部门依法采取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等措施,从严从重处置。
2.对阻挠景区管理人员开展工作造成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执行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施行。
请广大驾驶人员提前规划路线,自觉遵守通告禁止事项,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告庄西双景
2026年8月29日
编辑:姜蕾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