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没有针对节假日酒店房价的量化涨幅限制,目前也没有出台最高限价政策。酒店住宿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家可以自主定价,但有三条红线不能碰:必须明码标价、不得虚构原价诱导消费、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提价。
游客遇到价格虚高,按“留证、协商、投诉”三步走,节假日期间汕头12315和12345热线执行24小时值守快反机制,典型异常价格线索可连夜启动执法核查。
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和发改局在2026年春节、五一、暑期连续发布的提醒告诫书中,反复划定了三条硬杠:
汕头召开住宿领域价格提醒告诫会议
第一条,明码标价,线上线下必须一致。
酒店在OTA平台标注的房价,必须和前台公示的价格一致,不能标一个价、收另一个价,也不能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注明的费用。平台上的“划线价”必须有真实交易记录可查,不能虚构原价再打折,制造“优惠”假象。
第二条,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订单生效后禁止毁约提价。
酒店可以依据成本和市场供求定价,但不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来推高价格预期,也不能在预订订单已经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
这次涉事酒店回应5850元是“尚未下调的临时价格,并非最终成交价”,但问题在于:你把一个280元的房型标到5850元挂上去,本身就是一种误导性价格标示——不管最终成交价是多少,这个标价行为已经涉嫌违规。
第三条,不能使用误导性价格标示诱导消费。
今年4月,汕头一网约房在平台上标注“五一”期间房价8888元,市监局连夜排查锁定涉事主体,认定其使用误导性价格标示、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依法立案调查并责令现场整改。
平台显示高价住宿房源的预订信息界面
这个案例建立了明确的执法口径:虚标高价本身就是违法,不需要等到有人付款成交。
很多读者会问:既然涨20倍都不管,那监管到底管什么?
答案在于价格法的分类。酒店住宿属于市场调节价,不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者有权自主制定价格。汕头目前没有像淄博那样出台“涨幅超过50%按哄抬价格查处”的地方量化标准,监管主要通过提醒告诫、行政约谈、事后执法来进行。
但“自主定价”不等于“任性涨价”。法律设定了两个关键约束:一是程序约束——必须明码标价,不能搞价格欺诈;二是行为约束——不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能哄抬价格、不能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汕头市监系统的逻辑是:管不住涨多少,但管得住“怎么标”和“怎么卖”。
2026年8月12日,汕头市监局、文广旅体局、商务局三部门联合召开暑期酒店住宿领域提醒告诫会,再次强调“杜绝价格欺诈、随意涨价”,并要求酒店行业协会和民宿协会强化自律约束。南澳县同步启动专项整治,拉网式排查虚假宣传、房型货不对板、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
这些动作表明,监管正在从“事后查处”向“事前规范”和“行业自律”延伸。
先说一个被验证过的案例:2026年4月,网友反映汕头某房源标价8888元,市监局连夜排查锁定涉事网约房,次日完成立案和现场整改复查。这个案例说明,汕头的投诉渠道在节假日期间确实能做到“连夜响应”。
市场监管人员在酒店前台核查经营情况
具体的维权流程分三步:
第一步,留证。
截取预订页面上的标价、房型信息、退改规则;保留支付凭证和发票;拍摄酒店前台的价格公示牌;保存与平台客服、酒店方的全部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证据越完整,后续执法越有抓手。
第二步,协商。
先联系预订平台客服,要求平台介入协调。如果平台处理不了,直接到酒店前台与经营方负责人沟通,明确提出诉求。
第三步,走官方渠道。
三条路径并行: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节假日期间双热线专人值守;前往入住酒店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分局或文旅部门窗口,现场提交证据登记投诉;登录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jbts.mct.gov.cn)提交诉求。
关于处理时效,文旅类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60日内完成调解。但注意一个关键时限:投诉必须在住宿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90日内提出,超过这个期限不予受理。
截至2026年8月27日,已经确认的事实是:涉事酒店“汤悦浴缸房”平时售价280元,国庆假期标价5850元,涨幅约20倍;酒店回应称这是临时价格、并非最终成交价;属地市监部门已正式介入调查;部分预订平台已不再显示该酒店的国庆房源标价。
预订平台展示涉事房源国庆价格日历
媒体随机走访还发现,汕头其他酒店和民宿也存在节日价格大幅上调的情况,比如平时97元的民宿国庆标价645元,平时186元的酒店国庆标价947元。这些商家均表示假期房价已正式公布,属于正常的市场调价行为。
但5850元这个数字和“日常280元”放在一起,已经说明了一切——20倍的标价差,不管你最终成交价是多少,这个标价行为本身就构成了误导性价格标示。汕头市监部门是否会参照此前8888元案的处置标准立案调查,目前还没有官方通报,后续进展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