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一景区禁止潜水,却有俱乐部带学员下潜17米?景区工作人员:你要想潜水,也去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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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里,这里是“挑战下潜深度”的潜水胜地,水面碧波如镜。在电话那头,景区工作人员却说“景区内不能潜水,下潜会被罚款”。近日,潜水爱好者黄女士(化名)向津云记者反映,济宁蓝潮潜水俱乐部组织学员进入巨野白虎山景区潜水,并在此开展潜水证考核。而这片水域,实为废弃采石场改造而成,1300多亩废弃矿区里曾留下310个深达三四十米的巨大矿坑,水下地形复杂。

记者调查发现,巨野白虎山景区开发公司及关联企业均不具备高危潜水经营资质,景区相关人员却表示,济宁蓝潮潜水俱乐部已向巨野县政府报备,联系俱乐部即可在景区内进行潜水活动。

跟随俱乐部就能在景区潜水?

当事人问出景区“两套说法”

黄女士是一名潜水爱好者,持有潜水证,平时经常与朋友一起潜水。

此前,她在朋友圈看到“济宁蓝潮潜水俱乐部”组织人员前往白虎山景区矿坑水域潜水,收费每人300元即可跟团进入。

看到宣传后,她便打算自行联系景区前往,没想到却得到了“两套说法”。

黄女士告诉记者,致电景区服务电话时,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景区内不能潜水,如果下潜会被罚款。

“因为我看到俱乐部发的宣传视频是从景区码头租船下潜,我就向景区索要了里面码头的联系电话,想再问问。”黄女士说。

根据黄女士提供的通话录音,

码头一位自称姓卢(音译)的经理表示,济宁蓝潮潜水俱乐部已向县政府报备,如果黄女士有潜水需求,可以自行联系巨野县政府报备。

录音中,黄女士询问,是否只有跟随俱乐部一起,才能进入景区潜水。卢经理则回复表示,

“我们自己做不了主,因为一旦出了问题,我们要承担责任,你去上面报备完之后我们就不管了。”

据黄女士介绍,巨野白虎山景区是由废弃矿坑改造而成,水下地形复杂,但她发现,该俱乐部不仅带人前往矿坑水域体验潜水,还在此开展潜水证考核业务,而景区并不具备潜水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二星潜水证考核对下潜深度有要求,一般在12米至20米左右。平时,这个俱乐部的学员在市区6米标准池上课,需要下深度时则被带到白虎山景区矿坑水域下潜,他们的朋友圈和短视频平台上都在宣传。”黄女士称,“我甚至还在他们的宣传视频里看到了小孩,但我后来发现,其实现场并不具备完备的安全保障措施,还是很危险的。”

学员在巨野白虎山景区矿坑水域下潜17米(受访者供图)

废弃矿坑变身“白虎山天池”

相关公司无高危潜水经营许可

公开信息显示,巨野白虎山景区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核桃园镇,曾是菏泽市最大的山石开采基地。20世纪90年代至2015年间,当地长期进行粗放式的开山采石,导致山体破碎、植被破坏、粉尘污染严重,留下了1300多亩废弃采石场和310个深达三四十米的巨大矿坑。2017年,菏泽市绿翡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2亿元,正式开发白虎山景区项目,将曾经的废弃矿坑改造为碧波荡漾的“白虎山天池”。2021年,该景区被认定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企查查信息显示,菏泽市绿翡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经营范围包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滑雪)、动物饲养、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酒类经营、食品销售等,并未包含潜水培训、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潜水)等相关经营许可。由该公司100%持股的巨野白虎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巨野白虎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也均未持有潜水培训、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潜水)等相关经营许可。

菏泽市绿翡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

巨野白虎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商信息

巨野白虎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商信息

而“济宁蓝潮潜水俱乐部”认证企业信息为“济宁蓝潮体育有限公司”,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工商信息经营范围包含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潜水救捞装备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潜水)、旅游业务、演出经纪、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等。

俱乐部朋友圈显示在景区组织潜水

景区工作人员称其已向政府报备

9月22日,记者以游客身份致电了菏泽白虎山景区码头。记者提出,在社交平台刷到有人发帖称自己跟随蓝潮潜水俱乐部在景区内进行潜水活动,便就潜水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

景区内不让潜水,人家已经跟县政府报备完了。你要想潜水,也去上面报备,报备完之后我们再看同不同意。

你不用管别人怎么发,按我说的办就行。”随后,

记者询问是否联系蓝潮潜水俱乐部就可以前往景区潜水,工作人员给出肯定答复,并再次强调:“他们已经报备完了。”

记者又以游客身份致电了济宁蓝潮潜水俱乐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前往白虎山景区潜水需要报备,并有教练跟随才可以下潜。

对方询问记者计划潜水时间后表示:“我们近期没在那边,最近天气也不太好,我们暂时去不了,您可以加我们微信,后面我们有时间,如果去的话,到时候和您联系。”

记者添加对方微信,

发现该俱乐部曾发布在巨野白虎山景区组织人员潜水考核的朋友圈,有学员最深下潜至水下17米。

蓝潮潜水俱乐部微信朋友圈

发稿前,记者多次致电巨野白虎山景区客服中心,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表明身份致电了巨野县人民政府宣传部,工作人员记录相关情况后表示将向上级领导反馈。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蓝潮潜水俱乐部微信朋友圈

律师

高危潜水经营许可与备案场地绑定

“报备”不能替代法定行政审批

天津众磊律师事务所张岱维律师认为,

即便潜水俱乐部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资质,也不代表可以随意在景区矿坑等水域开展潜水经营活动。

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高危潜水的经营许可是与备案场地绑定的,不能跨场地通用。如潜水俱乐部获批的经营场地不包含该景区矿坑水域,其想要在此地开展经营性潜水,则该水域本身必须经过场地安全检测、完成水域使用审批,并取得对应的高危体育经营许可,仅靠所谓“报备”并不能替代法定的行政审批手续从而开展潜水活动。

张岱维表示,潜水俱乐部如在此情况下仍在该景区开展潜水培训等经营活动,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关于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地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属于违法经营。体育主管部门可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况处以罚款。景区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场地管理方不得放任他人在自有场地内开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高危经营活动,景区负有安全统一协调、管理、排查整改义务。景区作为水域、码头的实际管理者,明知矿坑水下环境复杂、风险极高,但仍向商业潜水活动提供场地便利,开展经营性潜水活动,属于未尽到场地安全管控义务以报备为由“以报代管”,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管理人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该安全保障义务不会因第三方报备而自动免除。一旦该水域发生潜水伤亡意外,潜水俱乐部作为活动直接组织者,将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景区未尽场地管控等安全管理义务,依法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潜水俱乐部相关负责人、景区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均有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记者

丨杨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