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伪造证照、卖过期牛奶……曝光3起网络餐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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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深入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规范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环境,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线上监测与线下核查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为深入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规范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环境,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线上监测与线下核查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

现将近期查办的第十批典型案例

予以公布

希望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

以案示警

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案例一

金堂县解忧餐饮店

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案

案情介绍

2025年12月,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金堂县解忧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公示的营业执照主体信息为“金堂县解忧餐饮店”,现场正在制售菜品并通过某网餐平台进行销售。执法人员查看其网餐平台店铺信息,显示店铺名称为“黑金牛油拌饭(金堂店)”,店铺公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信息均为“金堂县学记海味抄手店”。经查,当事人使用的网店公示证照信息为“金堂县学记海味抄手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非当事人自身证照。执法人员通过系统查询,未查见金堂县学记海味抄手店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当事人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为伪造的虚假证照。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金堂县公安局对实际经营人以涉嫌买卖国家公文、证件罪立案侦查。

案情评析

取得合法经营资质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准入门槛。

当事人不仅无证经营,还伪造国家许可证件,从行政违法滑入刑事犯罪深渊。本案警示广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许可、亮证经营,严禁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许可证件。

案例二

青白江蛙小小餐饮店

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拒不改正案

案情介绍

2026年4月,当事人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中未按规定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5月,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窗台、纱窗布满油渍,门边不锈钢操作台桌脚发霉,后门门脚发霉,就餐区地面有黑渍、油渍,仍未保持场所环境清洁,且厨房操作间后门破损、纱窗有洞,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侵入。

法律依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餐饮环境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本要求。

本案严格落实 “先警告整改、再复查核验,拒不改正依法罚款”的梯度闭环监管模式,传递出市场监管部门整治网络餐饮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网络餐饮不能仅追求“线上光鲜”,更需确保“线下洁净”。针对屡教不改、漠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运用“回头查”机制,保持“零容忍”态势,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三

成都市金牛区柳之味餐饮店

经营过期食品案

案情介绍

2026年6月18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对成都市金牛区柳之味餐饮店开展检查。经查,该店已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及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证,主营线下餐饮服务及线上网络食品销售。执法人员调取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核查发现,该店在某网络订餐平台销售的某品牌全脂灭菌纯牛奶,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保质期6个月,销售时已超过保质期约35天,涉案2瓶牛奶已全部售出,无库存。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过期食品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低、未造成人身及财产危害后果,且积极配合调查整改,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九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食品保质期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郑重承诺,也是消费者判断食品能否安全食用的核心依据,经营过期食品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

本案的查处,有效警示各类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进货查验、日常巡检、过期食品处置等全流程管理制度,恪守食品安全底线。

日期:202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