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一辆电瓶车,骑行两天两夜逃到成都,落网时还带着泡面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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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车之后,不坐大巴、不乘火车,硬是骑着一辆偷来的电瓶车,沿着国道一路狂奔,两天两夜跨越300多公里,从广安前锋一路逃到成都。逃亡前,他还专门撬开茶坊,偷好香烟、泡面和零钱当作路上补给。本以为跑到大城市就能躲过追查,没想到刚到成都,就被两地警方联手抓获。这起离奇的跨省逃亡案件,一经通报迅速冲上热搜,不少网友感慨:有这毅力好好打工不好吗?

一、案件完整复盘:偷车、备干粮,连夜踏上逃亡路

事情发生在8月31日,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大佛寺派出所接到市民夏女士报警:自己停放在工业园区的电瓶车被盗。民警刚刚启动视频侦查,辖区又传来新警情,一家茶坊老板报案,店铺门锁被人撬开,店内33包香烟、40元零钱,还有2桶泡面全部失窃。

两组警情放在一起比对,办案民警很快发现,两起案件是同一个人所为,嫌疑人程某的计划非常清晰:

第一步,盗窃电瓶车,作为长途逃亡的交通工具;

第二步,担心长途路上没有吃喝,凌晨撬盗茶坊,提前备好路上的物资;

一切准备妥当,凌晨两点,程某骑着这辆被盗电瓶车,从广安前锋出发,朝着成都方向逃窜。

广安前锋到成都,国道里程超过300公里。电瓶车续航有限,没法一次性跑完长途。逃亡路上,程某只能沿途找地方充电,走走停停,白天赶路、夜间骑行,整整熬了两天两夜,一路躲着监控,最终抵达成都。

广安警方依托天网监控锁定嫌疑人逃窜轨迹,立刻启动跨区域协查机制,联系成都当地公安配合布控。9月5日,民警在成都成功将程某抓获归案。被抓获时,被盗电瓶车还在他身边,之前偷来的香烟、泡面、零钱也全部被当场查获。

深挖身份信息之后,民警发现程某并不是初犯,此前已经多次因为盗窃罪被法院判刑,属于有多次前科人员。刑满释放之后,依旧没有悔改,再次实施盗窃,已经构成累犯,等待他的将会是从重处罚。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二、网友热议:毅力惊人,却用错了地方

案件曝光之后,大量网友在评论区留言,很多人都被嫌疑人这份“耐力”震惊。

网友1:两天两夜骑三百多公里电瓶车,这份吃苦的劲头,踏踏实实上班完全能养活自己,非要走上犯罪道路。

网友2:还知道提前偷泡面香烟当补给,逃亡计划安排得明明白白,可惜用在歪路上。

网友3:以为跑到大城市就安全?现在天网监控全覆盖,跨区域协查速度很快,跑到哪里都躲不掉。

网友4:累犯再次作案,必须从重判,偷车又偷东西,连续作案性质恶劣。

也有网友提出疑问:电瓶车长途骑行,沿途到处都有监控,他为什么会觉得可以成功逃跑?办案民警解释,部分盗窃嫌疑人存在侥幸心理,误以为只要离开案发地,跑到几百公里之外的大城市,警方就很难追踪。但现在全域视频监控、跨区域警务协作体系成熟,不管嫌疑人逃往省内哪个城市,警方都可以快速联动抓捕。

三、法律科普:多次盗窃构成累犯,后果比普通盗窃更重

很多人以为,只是偷一辆电瓶车,金额不大,处罚不会很重。但这个案子不一样,有两个关键点。

第一,多次盗窃,即使涉案金额不高,也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规定,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无论盗窃财物价值多少,都成立盗窃罪。本案中程某一次性盗窃电瓶车、香烟、零钱、泡面,属于一次作案中多项财物。

第二,累犯要从重处罚。所谓累犯,是指之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累犯不能适用缓刑,也不能假释,法院量刑时会从重判处。

同时,嫌疑人跨区域逃亡,属于从重情节。逃亡过程中消耗大量警务资源,法院审理案件时,也会纳入考量。

另外提醒普通市民:电瓶车是盗窃案件高发目标,很多车主图方便不锁大锁、随意停放,极易被盗。日常停放电动车,尽量停放在有监控、有人看管的停车区域,停车务必锁好龙头锁和U型锁;车辆一旦被盗,第一时间报警,留存购车凭证,方便警方追查。

四、案件背后的警示:别心存侥幸,逃亡没有出路

程某为了逃跑,顶着疲劳,两天两夜骑行三百多公里,一路找地方充电,克服了很多现实困难。可这份吃苦耐劳的毅力,没有用来谋生,反而用来策划盗窃、跨省逃亡。耗费大量精力犯罪,最终换来的,只能是再次身陷囹圄。

很多盗窃嫌疑人都会抱有幻想:只要离开案发城市,警方就找不到自己。但现实是,天网工程遍布城乡,道路、路口、商铺监控连成一张大网。嫌疑人的出行轨迹、充电记录、路面影像,都可以被警方追踪。跨省逃跑,从来不是“脱身良方”,只会增加自己的犯罪成本。

犯罪的代价,从来不是得手那一刻的收益,而是后续自由、名誉、人生全部被毁掉。一时贪念伸手,无论跑多远,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三百多公里国道,两天两夜的骑行,精心准备的干粮,看似周密的逃亡计划,在完整的警务追踪体系面前不堪一击。嫌疑人费尽心机跑到成都,终究还是落入法网。

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也没有能躲一辈子的逃亡之路。有吃苦耐劳的毅力,完全可以靠双手谋生,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亲手毁掉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