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旅游市场整治“雷霆”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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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四川文旅厅”微信公众号获悉,为持续深入开展全省旅游市场整治“雷霆”行动,推动全省“文旅市场秩序规范提升年”走深走实,现选取10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警示旅游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提醒广大游客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出行前选择境内正规旅行社提供服务,正式签订并妥善保存旅游合同,不跟随来历不明旅游团出行。如遇权益受损请妥善留存旅游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付款凭证及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佐证材料,及时拨打当地24小时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案例一:合同签订不规范及未支付导游服务费案

成都乐途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设立的第一分公司、乐山分公司分别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合同未载明交通服务标准及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等景区的统一安排游览时间。同月,该公司设立的第二分公司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安排导游张某提供服务,但行程中及结束后均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张某支付导游服务费。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2026年5月,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对成都乐途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责任人胡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四川星辰大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组织 53 名游客开展自贡一日游活动,在旅游活动开始前未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四川星辰大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及《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泸州市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对四川星辰大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且拒不改正案

2026年5月,四川省携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发出补足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责令改正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四川省携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依法对四川省携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黄某作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羊三十八分公司在组织旅游过程中,委托自然人谢某租用车辆为游客提供交通服务。经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该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资质。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2026年8月,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对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齐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雅安市汉源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接到游客投诉,反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源县支公司组织的山东六日游活动存在服务质量问题和涉嫌违法违规。经查,该团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源县支公司外勤人员郭某某组织,价格为1480元/人。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2026年5月,汉源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依法对郭某某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4月23日,巴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群众举报信,喻某于2026年4月18日组织旅游者前往旺苍县光头山赏杜鹃一日游。经查,喻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发布了旅游线路产品,为旅游者提供车辆、餐饮、门票订购、领队等服务,包价收取了游客费用。喻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依法对喻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2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组织游客赴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地区案

四川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招徕田某等5名旅游者参加“意大利一地深度10天游”行程,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将业务委托给四川美丽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旅游行程。经查,上述行程中包含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地区。四川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四川美丽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2026年3月,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对上述两家旅行社分别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未经旅行社委派擅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游客通过“闲鱼”平台导游高某某联系,约定次日为其提供乐山大佛景区的讲解服务,高某某收取导游服务费用80元。导游高某某未经旅行社委派,擅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乐山市市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依法对导游高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4月,泸州市纳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某微信群中正在发布包价旅游产品信息,相关产品可直接在应用程序内下单购买。经查,该旅游产品提供方为四川宜游数享旅游有限公司,该公司案发时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四川宜游数享旅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泸州市纳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对四川宜游数享旅游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8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雅安市宝兴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兴分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198元/人,宝兴到成都极地海洋公园纯玩一日游”的旅游产品,并组织34名游客参加。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兴分公司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2026年6月,宝兴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36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