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周密部署、认真履职,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开展纠治旅游行业乱象问题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竞争秩序。现选取4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1.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景德镇景玉天成翡翠有限公司等经营者商业贿赂案
案情介绍:
2026年5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问题线索,依法查处景德镇景玉天成翡翠有限公司(甲方)对鹰潭市友好旅行社有限公司(乙方)实施商业贿赂案。经查,甲方通过与乙方签订《珠宝工艺美术品购物展示中心与旅行社地接社合作协议》,约定乙方帮助甲方引导游客至其经营场所,甲方向乙方按5元/人次的标准结算支付推广接待费用,并且没有如实入账。
法律依据及处罚:
双方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八条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考虑到当事人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立案前主动改正等情形,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行贿方景德镇景玉天成翡翠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1.94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对该公司直接责任人罚款3万元。同时,对受贿方鹰潭市友好旅行社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0.6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实施后,我省在旅游市场领域查处的首起实现“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商业贿赂行政处罚案件。案件查办过程中,面对取证难度相对较大、定性裁量复杂、个人责任认定难以界定等困难,办案人员坚持执法为民,严格依法依规取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并对行贿、受贿双方进行同步查处,依法追究行贿方个人行政责任,构建起“行贿方+受贿方+个人责任”三位一体的追责体系,实现了对商业贿赂行为全链条闭环执法。
2.九江市修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修水县君豪大酒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
2026年4月,修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线索,反映修水县君豪大酒店(以下称当事人)在退出四星级旅游饭店资格后,仍在线上及线下使用“四星”级进行宣传推广。经查,当事人曾于2013年被评为四星级饭店,后因经营及设施标准下降,于2025年7月申请退出。九江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同年12月公示取消其四星级资格。但自2025年12月13日起,当事人仍在线下酒店大堂、电梯内张贴四星级标识及宣传海报,并在美团、携程、飞猪、微信同程旅行、抖音等五家线上平台继续宣传其为“四星级酒店”。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考虑到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材料,并采取线下拆除标识、线上更改信息、下架商品及注销账号等措施进行整改,危害后果较轻等情形,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修水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案件评析:
随着大众旅游消费的不断升级,酒店星级评定已成为消费者选择住宿、评估服务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然而,部分酒店经营者为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在星级资格发生变更(如被取消、降级)后,未能及时更新宣传信息,甚至刻意隐瞒事实,继续滥用“星级”头衔进行虚假宣传。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更破坏了旅游市场的诚信体系与公平竞争秩序。案件的查办,为旅游住宿行业的线上营销与线下经营划定了清晰的合规红线。一方面,警示广大旅游经营者必须恪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建立健全宣传内容审核机制,确保资质、荣誉、设施等信息真实准确,严禁利用虚假资质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订酒店时应提高甄别能力,认准官方权威评定标识,理性看待商家的宣传话术。
3.吉安市安福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安福县盛禾口电竟酒店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
2026年1月,安福县盛禾口电竟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某知名电商平台发布的房型为雅致智能电竞二排房[5060+300HZ+9600X],消费者下单该房型后,被安排入住在该酒店三楼的电竞二排房,客房内电脑配置是140-180HZ,未达到300HZ,与该平台页面中宣传的300HZ不符,当事人不能就该宣传内容提供相关效果的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构成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考虑到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等情形,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安福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案情评析:
本案是旅游消费场景中电竞酒店线上宣传与线下实际服务不符的一起常见案例。当事人在知名电商平台上架房型时,将客房显示器刷新率明确标注为300HZ,以此吸引对电竞设备有高要求的年轻消费群体下单,但消费者实际入住后,被安排的客房显示器刷新率未达到宣传参数标准,属于以不实硬件配置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4.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饶南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案情介绍:
2026年5月,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依法查处上饶南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实施不正当有奖销售案。经查,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声称开展有奖销售,但当事人未按规定明确奖品价格、兑奖条件、兑奖方式等有奖销售信息,影响兑奖。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构成了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考虑到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删除相关信息,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等情形,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案件评析:
有奖销售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营销手段,但不正当有奖销售容易影响消费者的理性决策,进而扭曲市场机制。本案中当事人一方面通过声称开展“有奖销售”以达到促进其旅游产品销售之目的,另一方面,却未按规定公布奖品价格、兑奖条件、兑奖方式、主办方联系方式等必要的有奖销售信息,明显影响兑奖,侵犯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干扰了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案,体现对旅游市场乱象的零容忍态度,有力震慑了违法经营者,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