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今年第六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四川宜宾一家旅行社,用每人60元的团费,组织了51名游客参加"自贡1日游"。
60元一天,连车费都不够。通报里说清了钱从哪儿来:这家旅行社收取的团费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游客行程中的餐费、礼品费实际由购物店支付,购物店再给旅行社随团工作人员返点。今年7月,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7日,罚款36000元,三名责任人各罚2500元。
重庆泊旅国际旅行社组织25名游客参加"新渝4天3晚",导游李某林推销每人298元的自费项目,原话是"不交钱就提行李下车"。这家旅行社被罚10万元,李某林罚1万元。
导游付某带21名游客走"西昌泸沽湖5日游",推销玛瑙时说"如果不买东西的话,我就给你们跪下",还说"干脆我给你们增加一个景点到悬崖村,你看到我从悬崖村上跳下来"。盐源县对他罚款3000元。
还有骗游客的。导游廖某飞说"这个讲解员是政府专门指定的讲解员";导游吴某豪说"江西政府规定,导游可以在客人100元消费中提成3元"。这些都是假的。
有的合同到了地方才变。江西省新赣线旅行社在网上卖"仙遇江西",游客到了集合地点,才被要求签一份行程含3个购物场所的合同,不签就不安排后面的行程。南昌市吊销了这家旅行社的许可证。
秦皇岛卓蓝旅行社在网上用"纯玩零购物""无隐形消费""全程金牌导游讲解"招徕游客,实际行程里安排了另行付费项目。这家被罚5万元,吊销许可证,主管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重庆东旅把3名游客送进"武隆区某文化传播馆",通报里注明:实为购物场所。
这些案子依据的是《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管不合理低价游,第二款管未经协商一致安排购物和付费项目。整治从今年3月开始,已经办了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