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务院批复浙江福建山东3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名录,以及近日福建省政府批复省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省林业局公布省级自然保护地名录,龙岩全市共17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成功入选,形成了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品类众多、边界清晰、分区合理、保护有力、管理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17处自然保护地名录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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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
福建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福建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
福建冠豸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湿地公园(3处)
福建南洋国家级湿地公园
福建汀江国家级湿地公园
福建中山河国家级湿地公园
国家级森林公园(4处)
福建龙岩国家级森林公园
福建王寿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福建上杭国家级森林公园
福建天台国家级森林公园
省级风景名胜区(2处)
福建龙硿洞省级风景名胜区
福建卧龙-南屏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省级森林公园(4处)
福建永定仙岽省级森林公园
福建长汀楼子坝省级森林公园
福建武平南坊省级森林公园
福建漳平五一省级森林公园
详情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报送的《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福建省国家级自然公园(不含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国家级自然公园(不含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整合优化后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地质公园、国家级海洋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等国家级自然公园名录附后。
二、方案实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断提高国家级自然公园建设管理水平,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三、请你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国家级自然公园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需要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合理保障原有居民生产生活。以我局统一下发的整合优化成果数据为底图,有序开展国家级自然公园勘界定标,落实范围边界,向社会公告。
你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通过我局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审查,国务院已批复你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按照事权划分,省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由你省按有关规定批复、公布名录,并抄送我局。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特此批复。
附件:福建省国家级自然公园名录(不含风景名胜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23日
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已批准浙江、福建、山东3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现将你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称、区域范围、管控分区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1-6)。请你省以我局统一下发的整合优化成果数据为底图,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勘界工作,落实范围和分区边界,并向社会公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1. 浙江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录
2. 浙江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
3. 福建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录
4. 福建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
5. 山东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录
6. 山东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3日
各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省政府已批准《福建省省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现将整合优化后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公园(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名录予以公布(见附件1、2)。请你们以我局统一下发的整合优化成果数据为底图,有序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勘界定标、规划编制等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告。
附件:1.福建省省级自然保护区名录
2.福建省省级自然公园名录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9月3日
下一步,龙岩市林业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落实建设边界清晰、分区合理、保护有力、管理高效、利用科学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山水龙岩”生态品牌建设,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