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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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旅行社:经核查,我市下列旅行社已依法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不再具备旅行社经营法定条件,但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限期办理要求

请名单所列旅行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方法请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https://zwfw.dl.gov.cn/)查询“旅行社注销”。

二逾期法律后果

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的,我局将依法直接注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原许可证自动作废。

三旅行社名单

特此公告。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