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联合工作组发布官方通报,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赛里木湖景区自驾收费政策作出重大优化调整,景区原75元/人的自驾服务费收费模式,将正式改为按车辆计费,全新收费标准将于8月20日0时起正式施行。
据悉,赛里木湖景区此前一直执行75元/人的自驾服务费收费标准。此次政策调整旨在积极回应社会公众诉求,坚守国有景区公益属性,切实让利广大游客。经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审批后,景区正式将自驾收费由按“人次”计费优化为按“车辆”计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客车型划分,梯度定价清晰规范:5座及以下车辆120元/车、6至7座车辆180元/车、8至19座车辆300元/车、20座及以上大型车辆600元/车。
为适配票务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本次新收费方案设置过渡期安排。8月4日0时至8月19日24时期间,景区自驾服务费将暂时按照30元/人的标准收取,8月20日0时起全面启用按车计费的全新标准。
此外,新疆自治区将以此次赛里木湖景区收费优化为示范,全面统筹推进全区旅游景区自驾收费规范工作,督促辖区内所有涉及自驾收费的景区,加快梳理现有收费规则、制定惠民优化方案,成熟后及时向社会公示并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体验,释放文旅惠民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