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6癩蛤蟆值60萬?成都農戶深夜狂抓,一夜全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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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成本近乎为零的野物,硬是让几个农户一夜之间背上了“刑事责任”!你敢信吗?成都几个庄稼汉,就因为抓了些田里随处可见的“癞疙宝”,不仅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还摊上了60多万的巨额涉案价值。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看似普通的“癞疙宝”,为何摇身一变成了烫手山芋?今天咱们就来掰开揉碎,聊聊这件事背后的门道。

首先,得弄清楚这个“

癞疙宝”到底是何方神圣。它的学名叫中华蟾蜍,就是你小时候在田埂上、河沟边常常见到的那种皮肤粗糙、疙疙瘩瘩的癞蛤蟆。很多人觉得它丑陋、无用,甚至有毒,见了都绕着走。然而,在法律和生态学的眼里,它却是名副其实的“宝藏动物”。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它被列入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也就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意味着,它和麻雀、青蛙一样,受到法律保护,禁止随意猎捕、买卖和食用。一只中华蟾蜍的法定基准价值是100元,这不是随便定的,而是国家根据其生态功能科学评估的结果。它们是农田里的“捕虫能手”,一只成年蟾蜍一年能吃掉上万只害虫,相当于免费的“生物杀虫剂”,能有效减少农药使用,保护环境。此外,它们皮肤敏感,是环境质量的“活指标”。它们身上的蟾酥、蟾衣更是传统中药材。所以,保护它们,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农田生态和食品安全。

回来看这个案件。据报道,从2026年4月开始,一个王姓中间商盯上了这门“生意”。他自己不动手,而是找到曾某某、胡某某、樊某某等当地农户,让他们去抓。这些农户一看,田里到处都是的“癞疙宝”能换钱,何乐而不为?于是他们夜夜出动,打着手电筒,见一只抓一只,按只卖给王老板。王老板则心知肚明,这些货最终流向了“食用野味”市场。为了顺利出货,他还雇了周某某负责运输。一个“抓-收-运”的非法链条就这样形成了,短短两个月,他们就积累了6156只活体中华蟾蜍。

2026年6月,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在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当场人赃并获。现场查获的6156只中华蟾蜍,密密麻麻装在麻袋里,经过专业机构鉴定,总涉案价值超过60万元。目前,涉案的王某某、曾某某、胡某某、樊某某、周某某五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那么,为什么抓点癞蛤蟆就构成了犯罪?关键在于“以食用为目的”和“非法猎捕、交易”。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三有”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到中华蟾蜍,根据司法解释,非法狩猎20只以上即可刑事立案。本案涉案数量巨大,价值超60万,远超立案标准,性质十分严重。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尤其是生活在农村的朋友:

破除“法不责众”和“随处可见”的侥幸心理。不要以为别人也在做,或者东西常见就没事。法律面前,只有“合法”与“非法”之分。

认清“三有”动物的法律地位。很多常见的野生动物,如麻雀、青蛙、癞蛤蟆、野兔等,都属于“三有”动物,受法律保护。随意猎捕、出售、购买、食用都是违法的。

认清“野味”的本质风险。所谓“野味进补”毫无科学依据,反而可能感染寄生虫、病毒,甚至中毒。拒绝野味,既是守法,也是自我保护。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如果你发现有人非法捕捉、贩卖癞蛤蟆或其他野生动物,请立即拨打110报警。你的一个电话,可能就保护了一方生态,也避免他人走上歧途。

总而言之,这起“癞疙宝”案是一场由贪婪和无知引发的悲剧。它警示我们,自然万物,无论美丑,皆有其位,皆受法律庇护。别让一时的贪念,踩踏了法律的红线,葬送了美好的前程。守住底线,敬畏自然,才能长久地享受绿水青山带来的美好生活。